冬日拉鲁湿地。记者 阿旺尼玛 摄
1月3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4年,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件66人;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件;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42件,立案479件。2024年,西藏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重拳出击
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2024年,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1件109人,审结处理42件96人,提起公诉30件66人,不起诉12件30人。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1件1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件3人,涉嫌盗伐林木罪3件3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4件16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件43人。
同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王旭东介绍,2024年,西藏检察机关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共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件,对涉嫌犯罪的被不起诉人依法移送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严守耕地红线,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
公益诉讼
生态修复与治理并进
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42件,立案479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水利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砂场50处,对相关问题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提起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1件,以司法手段体现了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保护。
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自2022年12月启动该专项活动至今,共摸排线索999件,立案796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河道2073公里,清理水域岸线垃圾6230吨,拆除河内垃圾填埋场5个,督促修复被破坏的湿地和草地面积3万余亩。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国道317、国道318沿线垃圾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相关部门累计清理垃圾2500余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匡凌介绍,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对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西藏检察机关以该专项活动为抓手,推进西藏生态环境有效修复与治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为有效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质效办案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长期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加大检察监督办案力度,推动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西藏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西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把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物种多样性作为重点方向。针对嘎朗湖大量放生鱼种打破生态平衡的情形,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规范放生活动等方式保护当地鱼类资源的多样性,45万尾本地鱼苗增殖放流帕隆藏布。林芝市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协同相关部门加大蜂群放养规范整治力度,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丁表示,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凝聚社会共识、健全内外部协作、加强办案质效等方面不断努力,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能力水平,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来源:快搜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