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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以后,几十年之间,美国华人在文化认同上始终如孤魂野鬼一般:一方面无法完全获得美国社会的接受,但也没办法(或者不愿意)返回中国,就此放弃他们在美国赚取的收入。



由于美元在汇兑上的优势,某些华人的收入足以让远在中国老家的亲人过着相对非常奢侈的生活。对工资最低的华工而言,如果不寄钱回家,家人就活不下去。

如今,在各种排华法规开始实施后,这些人必须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他们必须过着与家人长久分离的奇怪人生。即使只是回家探亲一趟,他们的命运就算是被握在移民官的手里了,因为这些官员有权决定他们是否可以重返美国,若回不去了,就等于是永远失去了珍贵无比的收入来源。

还有另一个因素是他们必须考虑的。尽管美国的法律处处与他们作对,但中国的政治环境却远比美国更为动荡与危险。

1、成功的典范

就在中国陷入一片混乱、血腥战役屡见不鲜之际,数以万计华人移民也在美国默默地为自己的人生战斗,每天都必须挣扎谋生。在二十世纪初,他们还不知道该怎样选择职业才能获得机会,而不是走入死胡同。

许多人很快就发现,如果继续待在农业发展,日子将会愈来愈难过。许多加州华人本来还做着成为自耕农的美梦,但加州政府在一九一三年开始实施的《外国人土地法》(Alien Land Act)却令他们梦碎,因为该法规定,没有资格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外国人不得拥有土地,即使有钱也不能购地。

《外国人土地法》原本的立法意旨是为了阻挡日本人移民加州。日本移民与华人一样也必须忍受美国对亚洲人的各种歧视,无法归化为美国公民,但美国并没有用《排华法案》那种铺天盖地的方式对付日本人。



对于日本移民在美国海岸地区遭到排挤厌恶的情况,日本政府深感受辱,于是在一九○七年签署了《日美绅士协约》(Gentlemen’s Agreement),规定日本将会主动限缩、管制前往美国的日本契约工。不过,某些日本移民开始在加州购地放租,让该州许多政治人物觉得苗头不对,因此游说联邦政府立法阻止日本人移民美国。游说不成后,他们决定在州政府层级推动立法。因为认为日本人如果无法购地就不会移民加州,加州州议会通过了《外国人土地法》,禁止所有亚洲人都不得在加州购置不动产,而该法一直到一九四八年才遭废除。

1905年,旧金山一间豪华的中国餐厅,大约拍摄于旧金山大地震前一年。对当时的游客来说,中国餐厅多楼层的装潢充满了吸引力。

在某些州,华人可以当地主,因此有少数人靠农业功成名就,但这种情况只能说是特例。像是移民夏威夷的广东人林业举在各地拥有许多芋头庄园与加工厂,因此得以称霸芋泥市场,赢得了“芋头王”的美名。

夏威夷的另一位华人移民陈阿芳则是因为经营糖业有成而变成百万富翁,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甚至以此为灵感写出了一篇名为《陈阿成》的短篇故事。某些加州华人因为可以租地给人,或者收成比其他竞争者更快而获利。尽管有《外国人土地法》的规范,少数华人甚至还是能设法购得土地。

旧金山华人赵灿垣获得“芦笋大王”的称号。他的邻湾罐头公司设在加州小镇艾尔维索,是全美第一间制造绿芦笋罐头的罐头厂。该公司后来日渐发展茁壮,成为全世界第三大罐头公司,仅次于德尔蒙(Del Monte)与利比(Libby’s)两家公司。



广东人陈龙年幼时体弱多病,移民美国后一开始前往沙加缅度──圣华金河三角洲开垦沼地,这工作让他常常手脚流血,每天晚上以泪洗面。存够钱后他开始在三角洲地区放地收租,最后成为当地的“华人土豆大王”。

2、当厨师

不过,大多数的华人移民能够获得较好发展机会的地方并非美国各地乡间,而是小镇与城市。假以时日,华人会全部离开农工的岗位,取而代之的是来自日本、菲律宾与墨西哥的移民劳工。许多华人朝各种产业发展,最后几乎独霸了那些产业。

餐厅向来是一个颇受华人欢迎的工作选择。到了一九二○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华工都是在美国的餐厅工作。这些餐厅都是家庭式餐馆,老板同时兼任厨子与洗碗工,如果有老婆的话,她们则是帮忙跑堂结账。少数华人的资本雄厚,租房子开餐馆,内部装潢走的是奢华亚洲风,聘了许多主厨与男女服务生。

无论经营餐馆的规模大小,许多华人都意识到能让他们获利的并非纯正故乡风味,而是看起来有中国风,但却能收服美国人味蕾的菜肴。以煎面为例,就是某个华人厨师不小心把一团中国面条丢进滚烫热油里而发明出来的。这种金黄色煎面酥酥脆脆,卖相极佳,顾客都很喜欢,因此才被放入菜单里。

这种新式面点立刻大受美国顾客的欢迎,其他中国餐馆也赶紧跟进。一九一六年钟大卫(David Jung)在洛杉矶开了一间面条公司,据说幸运饼干就是这家公司发明的。



一般人都误以为幸运饼干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点心,但其实并非如此,甚至中国人也没有把字条摆进糕饼馅饼里的习惯。元朝汉人在起义时的确曾经将把秘密纸条摆进中秋月饼里,纸条上写着进攻计划,就此推翻蒙古人,创建明朝。不过,想到把生活隽语写在纸条上摆进脆饼里的,是在美国的华人。

至于“杂碎”则是一道将菜、肉炒在一起的杂烩菜肴,深受许多白人喜爱,到了二十世纪初甚至因为曾在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小说《大街》(Main Street,一九二○年出版)里提及这道菜,而成为某种主流文化的代表性元素。美国各地的杂碎口味不一,因为主厨都会根据当地口味进行调整。东岸某些中国餐馆的菜单上甚至还有杂碎三明治。

3、火爆的中医

某些华人深谙传统中国医术,当起了中医。在十九、二十世纪,加州严重缺乏受过扎实训练的西医,而促使很多病患开始尝试另类疗法。有些白人宣称西医对他们药石无效后会转而寻求中医的帮助。

中医谭富源表示:

“一般而言,白人都不愿意来看中医,除非他们已经试过各种既有的疗法。因此,每一个我们医好的病人都可以说是已经被其他医生放弃的案例。”

某些中医诊断能力强且医术高明,因此客户源源不绝。尽管这些医生都是在华人地区开业,但大多数的病人都不是华人。

最早在一八五八年就已经有旧金山的华人中医胡云晓使用英文招牌来招揽白人病患,后来从一八七○年代开始则是有中医在加州的英语报纸上面刊登广告,有些甚至是半版广告,并且带有华人医生帮白人病患把脉的照片。

到了十九世纪末,西部地区各地的中国城至少有一位中医,有些甚至多达三、四位。一九一三年出版的《国际华人商业名录》上列出了二十八位洛杉矶华人中医的名字(但实际上华人中医的人数也许远多于此)──尽管当时全洛城的华人居民也不过区区两千人。

与其他华人行业一样,中医药铺一般都是家庭事业。



史学家刘海明在书中描绘美国华人中医张颐棠的日常生活。他在一九○○年移民洛杉矶,家人住在楼上,一楼同时充当诊间、药丸工厂、药铺与茶馆。

张颐棠在诊间帮病人把脉,然后诊断与开药。他的妻子奈莉负责在厨房熬药,她的侄儿余白拿饼干给候诊室里的病人吃。草药药丸是张家自制的,整个过程非常累人,需要好几个人通力合作完成。他们把中药磨成细粉。将药粉筛滤之后混进蜂蜜,蒸制烤干后成为小小的药丸,然后装瓶出售。张家的药丸还能以邮购方式购买,事业蒸蒸日上。

某些中医之所以能成功,与其说是医术精良,不如说是行销有道。一九一○、二○年代期间,梁汤姆在洛杉矶经营中医药事业有成,主要就是因为他特别会包装宣传自己。

尽管他宣称自己出身中医世家,而且毕业于北京皇家医学院(这医院名称显然是梁汤姆自己瞎掰的),但他女儿梁露薏认为那些显赫身世经历都是父亲编造出来的。梁汤姆常在洛杉矶各大报刊登广告,甚至寄圣诞卡片给病患,赠送上面印有“梁汤姆草药公司”字样的日历。

除了在当地执业有成,他的邮购服务遍及全国,病患先填写问卷,描述病征,然后他就把草药寄过去。他最受欢迎的自制产品之一是“千奇油”,号称“能治百病”,从牙痛到蚊虫叮咬都没问题,宣传海报上还说它是“世上最珍贵但最便宜的药品之一”。梁汤姆的声名远播,中医药事业也愈做愈大,很快就有钱购买豪宅,家里摆设昂贵的中国艺术品,聘了许多女佣、厨子,还有孩子们的家庭教师。

美国医界将梁汤姆这一类人物当成可怕竞争者,共谋对策,敦促政府把他们赶出医界。二十世纪初期,中医因为无照执业而被罚款或囚禁的事件屡见不鲜。



梁汤姆就曾被捕超过一百次,但他却淡然处之。他体认到自己若要成功就必须以身试法,所以与政府之间的问题可说是他营业成本的一部分,甚至还把政府的逮捕行动列入自己的行程里,并且规定秘书在警察找上门那一刻就打电话给银行,安排保释金的给付事宜。不过,这些逮捕行动却成了免费广告,让他意外受益。他的老婆曾回忆道:“他愈常被捕,生意就做得愈大。”

4、美国南方的华人小店

零售业是争议性远低于医药业的华人事业。二十世纪初,最有名的华人百货业老板是曾当过华工的周嵩。一九○三年,他在加州瓦列霍市(Vallejo)开了一家小店,后来扩增为名为“一元商店”的知名连锁店,到了一九二○年已经是公认的全美最大华人事业之一。尽管员工(还有几乎所有的客户)都是白人,但管理阶层成员与股东却清一色为华人。短短几十年间,周嵩的百货王国让他成为全加州收入第二高的居民,他在西岸各州开了五十几家店,《时代》杂志也因此封他为“全美最有钱与最有名的华商”。

当然华人开设的都是一些小店。美国南方的杂货店事业几乎可说是华人的天下,一般的店铺都是在前面的较大空间陈列货物与售货,后面则有个可供店主吃饭睡觉的小房间。华人移民周雷在一九二○年代初期来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地区,就开了那样一间小店,吃住工作都在店里。白天他贩卖杂货、派饼、饼干与热狗,到了晚上“睡觉的地方是两个大行李箱并在一起充当的床铺”,他的兄弟“把四张板凳靠在一起,在上面睡觉──我们努力打拼,想要事业有成”。

对于想要成为华商的人来说,在南方开杂货店的确会遭遇某些风险。因为英语不灵光,在当地又没有熟人,所以很容易碰上想占便宜的供货商,也常有顾客抱怨或者遭小偷。不过,华人移民也有一些优势。

由于他们大都来自广东,有许多亲戚经商,所以不乏取得创业资本与商务经验的管道,因为亲族成员往往会凑钱给他们移民到海外创业。更重要的是,南方华人杂货商几乎没有竞争对手可言。他们大都愿意每天长时间努力工作,换取微薄的利润,而这是南方美国人不会起而仿效的。

排华时期,许多华人移民家庭在美国南方各州开设杂货店。大多数是夫妻一起经营,老板与家人都住在店铺后方。

没有人想到庄园奴隶制会导致南方黑人与白人都难以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竞争求生。

如同《密西西比华人》的作者詹姆斯·洛温在书中指出的,南方白人的问题是心态停留在前资本主义时代,甚至可说是思想封建。许多白人不愿从事服务业,因为那是一种必须服侍顾客的行业,即使有利可图,但在他们的文化看来却与奴仆无异,有损人格。至于黑人则对白人统治阶级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因此不敢开自己的店。

若有黑人经营事业有成,那在白人眼里简直就和造反一样,是一种“高傲的表现”,等于是蔑视社会体制。



特有的种族歧视文化让南方人严守阶级分际,但也导致零售产业变成一片荒地,这也为华人创造出商机。因为白人把零售交易当成一种低下的行业,所以不觉得华人杂货商对自己构成威胁。至于黑人则比较喜欢光顾华人开的商店,因为华人不像白人那样:如果黑人忘了称呼白人为“先生”或“老爷”,白人就会动不动对他们骚扰甚至打打杀杀。华人的地方型杂货店同时也具备非正式的银行功能,让黑人佃农可以赊帐或借贷,这都是白人不愿意提供的方便。

奴隶制严重灼伤南方人的企业精神,所以即使华人杂货商不懂英语也没关系,他们自然会找出不用说话的买卖方式。华人杂货店里大都摆了一根棍子,让顾客可以拿起来指出自己要买什么。遇到需要补货时,华人店主也会把最后一个商品留下来,拿给批发商派来的业务员看。这些华人的商店不仅存活了下来,甚至从白人的标准看来,他们可以说是经营得有声有色。到最后,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等南方地区,华人的收入居然可以达到白人平均收入的两倍。

5、大多数人的归宿——洗衣

但最受华人欢迎的产业还是洗衣业,而且自从淘金热以降,这一行在许多地区几乎都是由华人掌控着。根据一九二○年的普查结果,受雇华工里几乎高达百分之三十是洗衣工,华工人数为45614人,其中有12559人在洗衣业工作。

许多华人移民喜欢开洗衣店,因为这样很快就能做起自己的生意。只要洗衣板、肥皂与熨斗就能开工,几乎不需要创业基金,而且营运成本也低,因为洗衣店老板往往住在自己的店里,省下了租金。而且这工作也不需要接受特别训练。

一位洗衣工说:

他们连数字都不知道怎么写。一堆衣服洗完后,他们必须把该收取的费用记录下来。可是他们根本不识字,也不会写数字。但还是有办法的,多么聪明的办法!懂吧?他们会画圈圈,跟半美元硬币一样大小的就代表半美元,跟一角一样大小的就代表一角,依此类推。等到顾客进门拿洗好的衣服,他们只要看看有几个圈就知道要付多少钱。这真是可笑的方法。

但洗衣业的现实面是很残酷的。大多数的华人洗衣工之所以能在这一行存活,是因为他们生活节俭,而且收费至少比其他白人洗衣工低百分之十五,这让他们的利润变得微薄无比。



庞大的工作量让他们几乎是睁开眼睛就得一直工作到睡觉前。他们工作时会吸入大量的蒸气与棉绒,地板又湿又滑,洗完后还得把衣服熨好,把重达八磅的熨斗摆在一具煤炉上加热,然后徒手把客户的衣服折好。最后一道工就是要把衣领、袖口等可以打开的地方及衬衫的前面上浆,除了需要细心之外也很费时。如果处理衣领时不小心就会皱起来。他们必须先用一具特制的轧布机把衣领压过,用一把小刷子弄湿,最后用手卷起来。几十年后,这些年迈洗衣工将会记得当年的日子有多惨:每天早上起床后到休息前,必须帮一千件衣服的衣领上浆。

过没多久,他们开始觉得洗衣间就像一个潮湿的牢房。一般洗衣工不只在店里工作,晚上也睡在那里。他们不太需要离开店里,因为许多供应商意识到有利可图,会自动找上门:推销员到店里贩售洗衣用品,也有人把煮好的食物用车载过来。有时候洗衣工必须连续工作二十小时,连停手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爸曾经打趣说他的胃像橡皮筋一样充满弹性,两天没吃饭都没问题,”

一位纽约的华人洗衣工之子回忆道。“一旦他吃了东西,又可以撑好一阵子!他没有时间照三餐吃饭。”

另一位洗衣工之子则是回忆道:“我听说有些洗衣工会从天花板垂吊一个面包下来,摆在身前,有时间就吃一口。”

大多数的洗衣工在美国都没有妻子,但有些人设法让自己被政府认定为“华商”,把老家的妻子也接了过来。她们来到丈夫的洗衣房时通常会被吓一跳。



这些被丈夫设法弄来美国的妻子必须与丈夫并肩工作,还要在洗衣间后面的住家照顾小孩与煮饭。她们把小孩背着,弯着腰洗一堆堆衣服,长年下来变得颈部肌肉僵硬,双腿浮肿,有了静脉曲张的毛病。

6、光鲜的背后

他们之所以像奴隶一样拼死拼活,是因为知道自己能够让远在中国的老家亲戚过上更好的日子。“某些老一辈的洗衣工每天工作时间几乎高达十六小时。”

纽约市容工洗衣店的经理黄安迪表示,“他们能够多存几块钱,因为根本没时间做别的事。他们不会把攒起来的钱花在任何其他地方,只会用来照顾远在中国或香港的家人。”

整个广东省有许多地方都因为这些钱而重获新生,获得了新的科技设备与路灯,也盖了公路与新学校。第一波美国的华人移民有一半以上都是来自于广东台山县。多亏台山人从海外汇回庞大金额,当地的成人识字率到了一九一○年之际才得以成长为令人惊诧的百分之九十。

亲人为了他们在美国做牛做马,从中国的标准看来,他们汇回家的钱通常都算是巨款,所以这些台山人把自家亲戚想像成美国衣服产业的富商,但移民华工往往也乐于遭人如此误解。在写回家的信件与偶尔返家探亲时,这些自豪的洗衣工总是语带含混地提起自己是开“衣裳馆”的,意指他们是开“服饰店”或是做服饰生意的。

然而,为了维持住这个假象,他们也必须付出代价。许多亲友深信这些洗衣工在美国是大亨,所以在向他们要钱时完全没有罪恶感。

透过芝加哥华人洗衣工萧得胜在一九二○年代和中国亲人之间的信件内容,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海外华人常常被亲人催讨金钱。



家人写给他的信件只有一个共同主题:要钱。他兄长的小妾遭土匪绑架,他们家必须付两万美元赎人。某个表亲想要领养儿子,向他要了两百美元。亲族里的年轻晚辈求他给钱,让他们可以在广州买一个宅院,因为去广州度假时他们没有好地方可以待。

萧得胜之妻则骂他太过自私,她在信中表示:“每个月我都渴望你能寄钱回来,但收到的却只有信件。”她还威胁说,“我不想再帮你持家了。尽管你帮兄弟们做牛做马,但他们没人爱你。你干嘛同情自己的兄弟?”

尽管如此,美国的华人洗衣工还是为自己能照顾老家的家人而感到骄傲。对其中许多人来说,这是让他们能够继续忍受艰苦生活的唯一动力。



也许,最能刻画出这种持久大爱与自我牺牲精神的,莫过于小说《边缘人》:

书中的角色林查理(Charles Lin)走进一家洗衣店,即使过了晚上十点,他看到还是有个华人糟老头在没有灯罩的灯泡下用熨斗熨衣服。聊了几句后,老头对林查理说他自己已经在美国工作居住了四十年,寄钱回老家。他自豪地给林查理看一张照片。
“照片中间有个坐着的白发老女人,她被十五或二十个男男女女包围着,其中有各年龄层的小孩……从这全家福照看得出大家都很满意,他们全都是这消瘦老头的子孙,他靠自己那一双皮包骨的颤抖双手养活自己与家人。为着这一大家子,他做牛做马四十年,这可以说是他的生存目标,他唯一的人生意义。那照片对他来说无异于学位证书,就像优等毕业生手里的成绩优异证明。”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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