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都关注到,国家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在社保、商保之外,又推出了个人养老金制度。

应该说,这是一件好事。

让有需求的人,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能减轻国家养老负担。



不过,就怕一个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底下的人给整的变了味。

就好像居民医保一样,此前就连人民日报、新华社等重磅媒体,都点名了催缴医保的乱象。

学校里老师在催,村里村干部也在催,硬生生把一个有利民生的好政策,催成了让人反感的“陷阱”。

网友的评论,都快把居民医保说的“一无是处”,这也很不正常。

居民医保的问题很多:费用增长过快,报销比例偏低,自费部分占比大,未使用金额无法累计……



不过,也不能忽略医保的优点,相比高额医疗费用,它还是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居民的经济负担。

一年缴费400块,和一次住院就花四五千,怎么看,医保交的也不亏。

话题再转回个人养老金问题,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过,多地发生银行私自替储户开通个人养老金的事件。

当时,多家银行都辩称,如果没有储户的授权,银行不可能替客户私自做主。

言下之意,一定是储户此前预约过此类业务,后来给“忘记”了。

然而,网友对银行的解释可不买账。

一方是银行言之凿凿的回应,一方是储户信誓旦旦的控诉,也把网友给搞糊涂了。

在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这件事上,银行与储户,想必有一方撒了谎。

近日,西安某法院的一起判例,算是给我们做出了解答。



工行西安某支行,与郝某所属社区签订了《批量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协议书》。

然而,郝某对社区行为却毫不知情,银行也没有向他提供任何信息。

得知此事后,郝某以工行私自为其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银行在为郝予安开立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银行支付郝某经济损失5000元。

同时,法院认为,银行此举并未对郝某造成实际的损失,对其要求银行公开道歉等诉求不予支持。

郝某对判决不满,表示他将提起上诉。

这件事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网友@太白云峰说: 银行不是说只有本人确认才能开户嘛。

是啊,没有储户个人的签字认可,也没有当事人的书面授权,银行是怎么替储户做主的?

难道仅凭社区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银行的流程就合法了?

有网友说,打脸来的这么快,这下银行还有什么借口,法院总不会冤枉你吧!

确实,流程归流程,只要是人在操作,总会有漏洞。

不管银行有再多的理由,也不能去损害储户的个人权益。

上面给了任务,考核有压力,或许是事实,但却不是储户的责任。



储户信任银行,银行却把储户当“冤大头”,这样的事合适吗?

以小见大,如果银行不能摆正服务的心态,早晚会把储户都给推出去。

事实上,以国内银行业的现状,能打败它们的往往不是外部竞争,而是自己。

不从服务上下功夫,不想办法提高存款吸引力,只考虑VIP的喜好,对普通储户的诉求视若无睹,早晚会被反噬。

说句严重的话,银行这么做只是存在“一定过错”吗,恐怕不见得。



今天能替储户开账户,明天是不是就能替储户取钱,想一想,有些细思极恐!

不守规矩,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动一下鼠标,流程形同虚设!

希望公众的担忧只是“杞人忧天”,银行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保守诚信的底线。

一旦丢失了公信力,想要找回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留言和分享,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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