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关系:
赵启贤曾先后与孙晓静、杨慧敏结婚。与孙晓静育有子女赵宇杰和赵雨芬,后二人离婚,子女由孙晓静抚养。赵启贤与杨慧敏再婚,杨慧敏之女杨悦丹在5岁时与他们共同生活,赵启贤与杨悦丹形成继父女关系。
案件起因:
2021年9月25日,赵启贤离世,生前未在遗嘱,其名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号房屋(价值270万元)成为争议焦点。原告赵宇杰认为自己有继承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该房屋,而被告杨悦丹、杨慧敏掌控着遗产,对此持有异议。
二、各方诉求及理由
原告赵宇杰诉求:
依法继承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号房屋。
理由:作为赵启贤的亲生子女,在父亲去世且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依据法定继承,自己理应分得遗产。
被告赵雨芬答辩:
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分割。
态度较为中立,认可遵循法定继承规则处理遗产。
被告杨悦丹、杨慧敏答辩: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驳回。
理由:
杨慧敏与赵启贤共同生活33年,相互扶持,现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困难、缺乏自理能力,在遗产分配时应给予照顾,多分遗产。
杨悦丹自小与赵启贤生活,形成深厚父女情,多年来悉心照料赵启贤的衣食住行、医疗护理等,尽到了充分的赡养义务。而赵宇杰、赵雨芬虽有血缘关系,但在赵启贤生前探望和照顾极少,未尽赡养之责,不应继承遗产。
三、法院查明事实
婚姻及家庭关系:
1987年11月16日,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赵启贤与孙晓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孙晓静。1988年9月19日,赵启贤与杨慧敏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悦丹与他们共同生活,与赵启贤形成继父女关系。
房屋产权:
一号房屋于2007年1月31日,登记在赵启贤名下,各方均认可为赵启贤与杨慧敏的夫妻共同财产。
赡养证据:
杨慧敏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就诊记录、《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等,证明因自身多种疾病无法自理,2021年6月起入住养老院,月需7000余元养老服务费,生活艰难。
赵宇杰出示医院病危通知书、知情同意书及转账记录,表明2021年3月赵启贤住院时,自己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并支付医疗费,曾尽赡养义务。
杨悦丹提供大量证据,包括购买物品截图、家政服务合同、委托护工合同、收费单、收据、医院病历及知情同意书、病危告知书等,力证多年来对赵启贤全方位照顾,在生活起居、医疗费用支付、住院手续办理等方面付出诸多。还提交赵启贤与宋启军的通话录音以及多位证人共同出具的“证明”,意图说明赵启贤生前想将财产留给杨悦丹,且赵宇杰、赵雨芬未尽赡养义务。
赵雨芬称虽未与赵启贤共同生活,但接到杨悦丹通知后,会与赵宇杰一同去看望照顾赵启贤。
监护情况:
2022年11月,法院判决宣告杨慧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杨悦丹为监护人。
四、法院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号房屋归杨慧敏所有,杨慧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赵宇杰房屋折价补偿款202500元,支付赵雨芬房屋折价补偿款202500元,赵宇杰、赵雨芬于收到补偿款后7日内与杨悦丹共同协助杨慧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五、律师案件分析
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中赵启贤的情况正是如此,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杨慧敏、赵宇杰、赵雨芬、杨悦丹共同继承。
遗产范围与分配原则:
一号房屋作为赵启贤与杨慧敏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划分出杨慧敏的一半产权份额,剩余一半作为赵启贤的遗产进行分配。
在继承份额的确定上:
杨慧敏与赵启贤长期共同生活,且如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开销大、需要特殊照料,基于人道主义与公平原则,应在遗产的分配中予以适当多分。
杨悦丹自幼与赵启贤相处,尽到了远超一般子女的赡养义务,通过大量详实证据得以证实,依法有权多分遗产。其自愿将继承的房屋份额赠与杨慧敏,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法院予以认可。
赵宇杰、赵雨芬虽为亲生子女,但在赵启贤生前日常陪伴、照料方面表现欠佳,相较之下继承份额相应减少。
六、案件启示
对于家庭重大财产,尤其是房产,夫妻双方应提前明晰产权归属,如有必要,及时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避免身后因财产分配引发纠纷,确保家人关系和睦,财产分配有序。
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在遗产继承纠纷中,赡养付出程度是关键考量因素。子女平日里应多关心、照料老人,留存如医疗缴费记录、陪伴照片、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婚家庭由于关系复杂,更需注重沟通交流与相互理解,提前明确各方在财产、赡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协议或家庭会议等形式协商财产分配意向,最大限度减少潜在矛盾,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