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江西萍乡一位中学老师黄某与女学生谈恋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黄某是这个中学的男教师,女生曾经是黄某的学生,据说长得很漂亮,已经退学了,如今女生居然与以前的生物老师黄某,搞起了暧昧。

女生的前男友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控诉黄老师夺了自己的女友,说师生恋性质很严重。

黄老师倒是很淡定,说没有什么,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丢了工作,何况女生早已退学,女生的家长也没有反对,女生的家长可能觉得,黄老师很年轻,还有文凭,女儿找一个老师,还算是一个依靠,乐见其成。



然而,有人建议学校开除黄老师,说老师与女学生谈恋爱,属于道德败坏,毕竟师生是有界限的。

学校工作人员说,目前,黄老师正在接受调查,到底他会不会受罚,还真是扑朔迷离。



我认为,如果这个女生年满16岁,黄老师可能不用负法律责任,或许会受到处分。如果女生超过18岁,那么,两个人完全可以谈恋爱,不能因为是师生关系,就要棒打鸳鸯,更不能搞道德绑架。

何况女生早已退学,还有前男友,黄老师还没有结婚,女生家长还认可,哪里不对了?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