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高院印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总体要求、资源守护、权益保护、秩序维护、保障措施5个方面,为司法服务保障四川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审判指引。
记者看到,《意见》共有5部分15条,要求全省法院自觉承担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为四川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按照《意见》规定,全省法院将严惩破坏文物、名胜古迹、人文遗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非法盗掘、倒卖、销售古文化遗迹、古墓葬、田野石刻、文物建筑构件等参与者,保障国家文化资源安全。妥善审理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水文化遗产、农耕文化遗产等案件,依法保护传统技艺、医药、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力护航中华文脉赓续。加大革命文物遗迹保护力度,妥善审理违法占用、毁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案件,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和革命精神传承。加强乡村景观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传统民居、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等案件,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全省法院将依法惩治文旅领域侵犯作品著作权、假冒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妥善审理文旅领域专利权纠纷案件,依法惩处文旅领域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天府旅游名牌”建设。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及时保障知识产权人权益。积极引导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创意等领域的相关单位或个人,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文化旅游精品建设。
全省法院将妥善审理涉文旅侵权和合同纠纷,准确认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责任免除条件,避免无限扩大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诱导、误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引发的纠纷,加大对旅游格式合同的审查力度,防止旅游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将依法审理因旅游服务质量、项目行程变更、费用退还等事项引发的纠纷,保护当事人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支持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促进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等所在地基层法院设立环保旅游法庭,结合案件数量、辖区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等因素,配备与文旅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审判力量,推动环保旅游法庭实质化运行。同时,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就地、快速化解文旅纠纷。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王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