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谢晓丽 通讯员 常文欣
近年来,许多群众因身份证丢失等原因莫名其妙“被股东”、“被法人”,更有许多被害人因名下公司的税务和财务存在问题,欠缴税款或背负大量欠款,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在接到群众关于冒名登记的举报投诉后,充分发挥“审管互动”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同市场监管、社保、医保、税务等部门开展工作协同,多层次、全方位核实举报事项,制定《开发区优化“强制注销+撤销登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撤销登记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处理撤销冒名登记8件次。
优化快速办结机制。对群众撤销冒名登记合法诉求及时响应、规范登记、专人跟踪,随时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规范化受理、核实、公示、决定流程,实行“受理即公告、到期即撤销”。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等关联部门建立信息核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调查取证办理时限,缩短办结周期。
强化信用惩戒机制。依托审监联动机制,对冒名取得公司注册、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及时将相关信息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信用惩戒。依托与执法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对虚构事实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逃避债务、偷漏税款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配合执法司法机关查处。
夯实源头治理机制。实行登记实名认证制度,推行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的全面运用,对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的,要求依法公证或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办理,严控冒名风险隐患,确保市场主体发展质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放宽、便利化程度提高,但少数不法分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干扰了正常的注册登记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秉持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难的为民服务理念,对冒名登记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探索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