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新华路街道依托“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因高龄老人赡养费用多年未调整而引发兄弟姐妹之间的赡养纠纷。刘氏兄弟姐妹四人在民警、调解员、律师三方的共同协调下齐聚一堂,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达成和解。


多方联动,共解难题

刘老先生年近七十,家庭条件一般,独自赡养九十岁高龄的母亲,期间曾与其兄弟姐妹就母亲的赡养费达成协议,明确该赡养费每二年调整一次,但是如今多年过去了也未变动,兄弟姐妹之间由此产生纠纷。刘先生多次向新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调解员启动“三所联动”机制,联合新华路派出所、凯茂律师事务所开展调解。

释法明理,打破隔阂

经了解,兄弟姐妹中,刘先生是老三,哥哥和妹妹长期在国外,姐姐也长期在外地。此次兄弟姐妹恰逢回沪,他们虽对刘先生常年照顾母亲表示感谢,但是对于他提出的要求补偿十几万元却无法接受,认为是以照顾母亲为借口向他们要钱。调解员和律师强调,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义务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不能仅仅以金钱支出的多少来衡量。

以情动人,达成共识


经过不懈的释法明理,刘家兄弟姐妹终于认识到金钱无法衡量亲情的价值,被刘先生多年来无微不至照顾母亲的行为所打动。他们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刘先生自2018年以来的老母亲生活费补偿,并从当月起每月按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确保母亲能够继续获得良好的生活照料。

本案例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百善孝为先”的核心价值观念,也展现了“三所联动”机制在基层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为解决类似的家庭内部矛盾提供了样本。此次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刘先生的赡养老母亲的经济问题,更促进兄弟姐妹之间的理解和团结,让爱与责任重新凝聚。长宁区持续深化推广“三所联动”机制,不断延伸“三所联动”工作触角,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长宁生动实践注入新的活力。

来 源 |促进法治科

编 辑|长宁法宣

校 核|汪林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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