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公安分局慈音派出所接连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报案,均称自家车内财物被盗,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查。



通过调取并分析案发现场周边相关监控视频,民警发现每次案发现场都能看到一名男子的身影,此人在多个小区、商圈地下车库闲逛,一经发现有车辆未上锁,就趁四下无人之时,拉开车门、坐进车内,大肆盗走车内物品。结合实地走访摸排,民警判定这几起盗窃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



随后,民警迅速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及其行踪,最终在一服装店内成功将正在试衣服的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称自己前段时间工作不稳定,欠下的信用卡、网贷无力偿还,便产生歪念,走上盗窃的道路。李某还如实供述了2024年10月以来,他多次窜至河东各小区、商圈地下车库盗窃多辆汽车车内名酒、香烟等物品贩卖变现,并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以下为他每次作案的详情经过。



第一次作案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9号,当时李某在河东某餐饮店上班,因为其没有其他收入,上班的工资不够其花销,于是动了用自己的微信二维码代替店里收款的想法。当老板不在店里的时候,客人来买东西,其就出示自己的微信二维码让客人支付。有时候,客人如果支付的是现金,李某也将其盗窃。直到10月26日,李某被店老板发现此事,经双方核实,李某二维码和现金收款一共盗窃了大概2300元。为避免老板报警,把事情闹大,李某则与老板协商此事赔偿5000元解决,便先支付了老板1000元暂时平息此事,后面的4000元因为未按时偿还,所以老板还是选择了报警。

第二次作案

2024年11月4日凌晨5时许,囊中羞涩的李某窜至河东某商圈地下停车场寻找盗窃的目标,因其曾经学习过修车的技术,只需看一眼便可得知哪些车门锁没锁,于是其看见一辆好车门没锁,就直接从后面拉开后备箱发现里面有三瓶酒,便将其盗走并离开现场。

第三次作案

2024年11月13日凌晨1时许,李某到河东某小区地下室再次寻找盗窃的目标,发现一辆汽车副驾驶的窗子没有关闭,其拉了一下车门发现车子没上锁,于是便打开车门直接进到车内,将扶手箱里面的现金1800元盗窃后并离开现场。

第四次作案

2024年11月28日凌晨4时许,李某又窜至河东另一小区地下室寻找盗窃的目标,发现一辆汽车未锁车门,便也直接走过去拉开后备箱,发现车内放有名酒10瓶、名烟3条,其将烟酒全部盗走并离开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遂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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