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情况报告(2022年-2024年)》,报告称,三年来浦东法院共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2631件。

据悉,2022年1月,浦东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直辖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庭,正式开启了对破产审判工作的创新探索,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破产审判是帮助企业‘绝境逢生’的重要方式,是保护企业主、债权人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以司法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浦东法院副院长俞巍说,“浦东法院紧紧围绕上海‘五个中心’的核心区建设和浦东引领区建设大局,不断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现代化,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浦东作为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引领区,企业集聚效应显著,激烈的企业竞争环境对破产企业的救治和清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法治需求。”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负责人徐劲草说,“浦东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庭,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前路,不仅源于浦东新区不断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源于企业对破产司法保护的外在需要。”

据介绍,2021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在此背景下,上海围绕企业破产保护作出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在同年11月出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浦东法院破产审判的机构设立、案件管辖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系统性地优化了“困境企业救治机制”,率先全面打造支持破产重整的全流程制度链条,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也应运而生。

此后,浦东法院大力贯彻实施《规定》,坚持制度创新,不断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帮助企业解决生存难题。同时强化破产审判人才的业务学习,加强新型、疑难及前瞻性问题研究,高水平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经过近三年的司法实践,浦东法院的各项创新实施效果逐步显现,适用率逐年上升,针对性逐步提高,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影响力不断增强。

“哪怕拿不到钱,我也要让企业破产!”上海一家面临重重危机的民营企业因拖欠工资,被前员工汪某申请破产清算。

一边是走到“生死边缘”、涉及诸多员工生计的民营小微企业,一边是捍卫自身权益的维权者,浦东法院裁定受理后,先行适用简易程序并积极督促破产管理人开展财产调查,并先后与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沟通。经过一系列工作,汪某最终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并顺利拿到清偿款项,公司也得以“起死回生”。

“破产审判如同治病救人,是让破产企业脱困重生还是有序退出,需要精准施策,以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徐劲草告诉记者,三年来,浦东法院强化制度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面对尚有生机的企业,浦东法院充分运用执破衔接、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促进重整和解贯穿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如某科技公司因未按期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的还款义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债权人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浦东法院指导管理人挖掘并审慎评估某科技公司发明专利等技术性资产的市场价值,适时将破产清算转为重整,并在重整过程中适用《规定》的重整保护制度,审慎认定2名恶意不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失权,为高新技术企业破局重生提供司法支持。

对于需要清退的企业,浦东法院则构建快速退出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破产程序,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探索破产财产查控、解封、处置新路径,授权破产管理人可先行处置破产财产,后依据法院文书办理解封和资产过户、移交手续,极大提升破产财产变现成效,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让企业有序退出。

此外,浦东法院还全面构建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对管理人的激励和惩戒作用,并进一步明确管理人提名条件和审查要素,完善人案适配的管理人选任机制,支持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实现新突破。

记者了解到,反映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创新企业破产府院协调和破产审判机制》成功入选首批引领区改革创新案例,浦东法院在对浦东法规创新制度不断探索研究的基础上,陆续形成了一批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2024年11月,浦东法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四)》,就如何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救治成效进行了细化规定。

在此之前,浦东法院已先后发布了三个适用《规定》的实施细则,分别对破产重整保护、破产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破产管理人提名和审查流程等工作作了细化规定,进一步优化创新制度的适用,推动创新制度落实落地。

三年来,浦东法院一直致力于探索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符合引领区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破产办理“浦东模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护航上海法治化建设;积极参与《规定》的立法和修订工作,指定专人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法工作专班,参与拟定部分法规条款,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浦东法院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此外,浦东法院还支持配合市、区两级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立法评估工作,结合实践中的新问题、新形势对《规定》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推动《规定》修改纳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制度贡献力量。

据了解,在2023年,浦东法院就有多项机制、制度分别入选首批引领区改革创新案例、2013-202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100个典型案例、2023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创新工作成果等,为优化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经验”。

“破产审判帮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助力市场发展增活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浦东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更多的新机制、新规则、新样本,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优的审执举措、更大的推进力度,努力为上海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之力。”俞巍说。


线索提供丨破产审判庭

稿件来源丨法治日报

本文作者丨 余东明、黄浩栋

文字编辑丨曹赟娴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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