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车载移动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计划启用的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进行公示,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一、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10套,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鞍山交警,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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