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危及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严惩处。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农资犯罪,有力净化了农资市场,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一起检阅》即将播出,敬请关注。
守护群众“粮袋子”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以次充好,不仅侵犯了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管制度,还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危及国家粮食安全。
三明市宁化县农业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丽娟
2023年3月28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网上购买的草甘膦农药是假农药。我们对该农药进行检测,发现其标注为30%含量的农药,只有5%的含量。
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在贵阳市某仓库查获网店经营者张甲存放的涉案农药98桶,经检测均为劣质农药。2023年8月4日,宁化县公安局以农药销售员张乙涉嫌销售伪劣农药罪向宁化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胡雯芸
我们在审查中,发现上下游环节人员张甲、丁丙也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是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追捕二人。
三名涉案人员相继到案,销售员张乙对自己所做的事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但处于销售链条前端的农药生产商丁丙和终端的张甲却百般狡辩。如何准确把握定性和构罪标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
治安大队二级警长 林龙波
检察院发现(嫌疑人)在聊天的时候,(买卖农药的)价格是远远低于市场价的,同时也发现他们有准备了两箱的合格产品应付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的检测,逃避打击。检察院就引导我们往这个方面的证据进行搜集。
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欣
我们引导公安机关机关及时调取了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印证他们这个一个销售伪劣产品的过程。有客户向网店的客服投诉农药的质量不好,张甲通过微信联系丁丙问怎么处理,丁丙明确告诉张甲说(农药)不能拿去送检,最好“摆平”(客户),说明上下游他们两方都是明知这个农药是不合格的。
以客观证据为主、言词证据为辅,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三名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并督促公安机关前往丁丙供货地补充多组关键性证据,确保认定主观故意的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
为加强电子证据客观性审查,在核实张甲的涉案金额后,承办检察官又通过梳理核实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转账流水等关键性证据开展比对,形成证据闭环,统计出丁丙销售涉案农药给张甲的具体销售明细,最终准确认定丁丙销售涉案农药金额。
经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履职,近10年来宁化区域内最大的销售伪劣农药团伙被依法打击。2024年1月21日,宁化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张甲、丁丙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宁化县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2日,宁化县法院以被告人张甲、丁丙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24年7月12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24年4月9日,宁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甲、丁丙销售伪劣产品一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大代表等观摩了庭审活动。
福建省人大代表 吴永秀
零距离地旁听了庭审,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检察机关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大大的提高了农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案后,宁化县检察院加强农资安全普法宣传力度,向农资销售人员及农民群众广泛普及“农资打假”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本案办理过程中,宁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强化粮食食品安全保障,严厉打击涉农资、危害食品安全等领域案件,强化打击犯罪效果。
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青
涉农资犯罪危及粮食安全,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必须从严惩处。我们坚持全链条打击涉农资犯罪,充分发挥诉前的主导作用,通过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依法将监督触角向上下游延伸,全力保障农资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履职。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问题。
宁化县是农业大县,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检察监督,严守粮食和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秀春
三明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监管“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开展专项治理。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农资、食用农产品等犯罪案件16件23人,起诉22件43人。我们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强化协作,共办理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法院已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总金额487万余元,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农资安全无小事,执法责任重如山。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家战略的检察责任,扎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文案:第一检察部
编辑:伍舒婷
初审:陈欣
复审:胡雯芸
终审:李正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