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 自行解散的公告
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1500MJG610608M,法定代表人:赵安平,2017年6月在信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5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组织发起人为信阳市深淮二手汽车交易有限公司、信阳市金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豫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原有会员30个(其中,个人会员0名,单位会员30家)。截止2024年9月,30个会员已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活动,依章程视为自动退会。本组织实有会员1个(其中,个人会员0名,单位会员1家),已不符合法人登记基本条件,且无法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组织经征求全体剩余会员意见,并经业务主管单位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依法向信阳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鉴于本组织实有会员人数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履行民主程序的条件,无法提出终止动议、作出终止决议,本组织全体剩余成员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从即日起解散,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无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网站、固定出版物等具体名称)。
三、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因长期未开展实际运营,无继续保留必要等原因,本组织清算义务人认定无清算必要,将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处置剩余财产与债权债务。
四、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全体会员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组织的现状和全体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本组织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本组织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务用车服务行业协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