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2024年秋季学期起,新疆资助标准又有所提高,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据了解,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响应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对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进行了优化。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新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81人增加到1162人,奖励标准从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404人增加到808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56人增加到112人,奖励标准为硕士每人每年20000元、博士每人每年3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29360人,奖励标准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覆盖面为本科学生28%、专科学生30.8%,平均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据悉,2024年,全区高等教育阶段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12.76亿元,各项政策惠及学生83.12万人次,涉及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校伙食补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16个专项。

作者: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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