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编辑 张磊 校对 杨利

寒假即将来临,北京市出台新举措规范研学游。近日,北京市文旅局公布《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其中提出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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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游避免“只旅不学”

规范明确,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有针对性设计开发研学旅游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围绕知名高校、博物馆、科研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工业旅游示范点以及文化、历史、艺术、科技、教育、体育、自然资源等领域和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场所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编制研学旅游教案学案,确保“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并积极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

应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不得将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纳入研学旅游产品。

旅行社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应与公益、志愿、支教、助学、校外培训、竞赛等其他活动类型进行区分,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师资情况等。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家长。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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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签订研学旅游协议或合同

规范提出,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鼓励供应方为未成年人研学旅游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并将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标准等信息向组织方进行备案。

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旅游时,应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将研学旅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

旅行社组织或承办学生研学旅游时应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指定的、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人(即被委托人)陪同出游。

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提前做好进入热门景区和研学旅游点位的有关确认工作,确保研学旅游团能够正常落实行程安排。

值班编辑 李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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