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的专业领域是医疗,从未设想过会涉足法律行业,后来“跨界”成为律师,源于一次难忘的陪审经历,让我从中领略到法律的独特魅力与深远意义。转型律师后,我的主要职业方向聚焦于纠纷解决,涵盖诉讼、调解与仲裁等领域。随着企业“出海”拓展业务,他们急需能够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作为在香港法律界工作34年的律师,我对国际事务颇为熟悉。因此,我有信心在涉外服务方面为企业“走出去”贡献力量。



毕文泰

出生于1960年,中国香港人,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分别在英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粤港澳大湾区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至2019年,在香港唐天燊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0年成功入选第三批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受邀加入广东省律协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律师人才库,被纳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首批调解员,在2021年成为香港李伟斌律师行的顾问律师。除了执业律师外,在2003年获司法部授予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在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保险相关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股决心伴随着我通过艰难的法学进修,直至我成功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我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律课程,工作与学习两不耽误。

从医疗领域“跨界”成为律师

我出生在香港,父母是香港本地人。20世纪70年代,社会局势刚刚稳定,经济环境并不算太艰难。父亲是政府公务员,母亲是一名家庭主妇,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尽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并不是每家每户都有条件能够读书。但我的父母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氛围和环境,虽然与现今孩子们丰富的各类兴趣班和补习班生活相比,我们那个时代的童年生活显得格外简单,只是上学、放学、回家,三点一线,按部就班,但我始终乐在其中。

1980年,中学毕业后,我考上了香港理工学院(1994年,香港法例《香港理工大学条例》正式生效,学校更名为香港理工大学),选择物理治疗作为我的专业方向;1983年,我顺利从香港理工学院毕业,旋即投身于政府医院,担任物理治疗师。在此期间,我在几所主要的政府医院工作过,包括伊丽莎白医院、九龙医院和玛嘉烈医院等。

起初,我的专业领域是医疗行业,从未设想过会涉足法律行业,后来“跨界”成为律师,源于一次难忘的陪审经历,也正是这段经历,让我从中领略到法律的独特魅力与深远意义,驱使我毅然转行,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决心攻读法学

投身律师行业

在香港,存在着一项制度——陪审员制度,它给予普通市民参与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并担当陪审员的机会。犹记得我刚做物理治疗师的时候,在11月的某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了法庭书记员的通知,告知我需在特定时间前往高等法院履行陪审员的职责,这让我有机会接触到一起刑事案件的卷宗,也让我的人生发生了转折。

正是得益于陪审庭制度,那次陪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香港司法制度对细节的严谨与对人性的考量,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研究法律知识,对这一领域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我决心投身于法律事业,为社会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股决心伴随着我通过艰难的法学进修,直至我成功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我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律课程,工作与学习两不耽误。1987年,我获得了英国伦敦大学颁发的法学学士学位。当时,依据香港的法律执业要求,取得法学学位后还需在香港大学继续深造相关课程。

于是,我毅然辞去医院物理治疗师的职位,进入香港大学攻读为期一年的法律专业课程,并于1988年顺利完成学业,随后在一家拥有超过65年历史的私人律师事务所——香港唐天燊律师事务所担任见习律师,由此开启了见习律师生涯。1990年,实习期结束取得律师执照后,我继续留在唐天燊律师事务所工作。1993年,我成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期望能够利用香港在调解方面的丰富经验,推动内地商事调解的发展。

考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照

转型律师后,我的主要执业方向聚焦于纠纷解决,涵盖诉讼、调解与仲裁等领域。在专业成长道路上,我积极投身法学硕士课程学习,先后在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并顺利获得了双硕士学位,1998年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在职业生涯进程中,我积累了诸多重要经历。例如,我分别在1990年、1991年及1995年在中国香港及英国、澳大利亚获得律师资格,同时拥有三个司法管辖区(在这个区域内,特定的司法机关负责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律师牌照。其间,我还加入多个专业团体并获取多项专业资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我成为司法部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考试首批通过者之一,获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照,并选择了李伟斌律师行作为挂靠机构。2003年,我获得司法部授予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

与内地的联系日益紧密

从1988年至2019年,我在香港本地一间历史悠久的律师行——唐天燊律师事务所度过了整整31年时光,其中担任合伙人26年有余。抱着为香港与内地的跨境法律服务添砖加瓦的愿景与期望,我此后加入了李伟斌律师行,担任顾问律师。

李伟斌律师在20世纪80年代从中国内地移居香港并持有内地律师执照,后取得香港律师牌照,创立香港李伟斌律师行。香港李伟斌律师行在北京、上海、深圳都设有分所,因此与众多国内央企、民企都有合作。其中,我们担任多家央企,如中国银行、华润集团、招商银行等的常年法律顾问。

时间一长,我与内地的联系日益紧密,曾经有一名北京的客户委托我,他打算在北京长安俱乐部附近建造一座写字楼,并希望将其作为境外销售的商品房,这在当时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是前所未有的。与此同时,他们还希望在香港设立境外贷款渠道,这同样也是一项大胆尝试。20世纪90年代初起,我便开始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起草房地产预售合同和银行的按揭合同。当客户遇到拆迁等问题时,我也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通过这次案件经验,我对北京等内地市场,无论是商业环境、房地产市场动态还是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等多方面,都有了相对更为深入和全面的认知与了解。



我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我的角色和调解方式,确保他们理解我所采用的是促进式调解,而非类似审判员的角色。

推动内地商事调解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商事调解的发展。尤其是随着香港与内地的深度融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近期也在积极推动两地调解工作的融合,并计划推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我认为,这将有助于内地企业在寻求调解服务时,有一个可靠的参考。

据我了解,国家正在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旨在出台专门法律,明确商事调解的相关内容。因此,为响应政府号召,除了诉讼,我们也积极鼓励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在这个过程中,我期望能够利用香港在调解方面的丰富经验,推动内地商事调解的发展。因此,我也有幸在多个机构担任专业调解员,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等。此外,一些民间组织和内地机构也聘请我为调解员。

除了调解,国家也重视仲裁的作用,特别是在处理跨国投资时,由于这些项目常常涉及法律纠纷、争议解决条款,往往采用仲裁方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曾委托我处理一起案件,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我以往处理调解案件当事人均来自香港,而这次面对的是内地当事人。因此,我必须深入研究案件背景资料,并了解内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内地当事人通常期望调解员能提供解决方案。然而,香港的调解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促进式调解,即协助当事人自行寻找解决方案,并不是由调解员直接给出判断或建议。因此,我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我的角色和调解方式,确保他们理解我所采用的是促进式调解,而非类似审判员的角色。

此外,当事人还可能担心,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后续需要开庭审理时,他们在调解会议中所说的话或承认、否认的事实会被作为证据使用。例如,当事人在调解中同意支付一定金额,但事后反悔,担心对方在开庭时提出。这正是我们需要解释清楚的,让当事人明白调解中的保密要求,即调解过程中的一切讨论均不得在调解室外提及,更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由于两地调解模式的差异,我接到案件后,首先需要详细向双方解释我所采用的促进式调解模式,确保他们对调解有信心,从而继续探讨和解方案。正如我所期望的,希望能够利用香港的促进式调解模式优势,在内地商事及民间调解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我34年的律师生涯中,除了提供香港的法律服务外,现在我们还需要响应国家的一个重要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尤其是香港的深度融入。

为企业“出海”贡献法律力量

我之前未曾踏足深圳。直到2019年,我才首次踏上深圳的土地。我惊讶地发现深圳的高楼大厦,与香港中环的摩天大楼不相上下。在这之前,我没想到,深圳尤其是前海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与之而来的,是许多同行和相关行业机构也纷纷迁往深圳。

而今我对深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作为一座开放城市,深圳吸引了众多外商投资者在此设立项目。我曾处理过一宗涉及中方供应商的调解案件,该供应商向巴基斯坦一家公司供应了电视机屏幕。双方之前有着长期且顺利的贸易往来,但在一次交易中,巴基斯坦方投诉称中方提供的屏幕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引发了争端。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巴基斯坦方不懂中文,因此他们非常担心在调解过程中,如果中方用中文或广东话与调解员沟通,他们将无法了解中方是否说了对他们不利的话,而调解员可能只听信中方的一面之词,使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处于劣势。幸运的是,香港律师能够用英文处理法律事务。我立即用英文向巴基斯坦方解释,调解过程将全程使用英文进行。我也征询了中方的意见,他们表示接受使用英文进行调解。这表明,在处理国际商事调解时,细节至关重要,比如语言的选择。通过解决巴基斯坦方的担忧,我们能够顺利推进调解工作。

这个案件过后,我深感荣幸能够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随着企业“出海”拓展业务,他们急需能够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我从报纸上登载的司法部提供的相关数据得知,目前我国能独立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内地律师数量仅数千人。因此,司法部正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开设专门课程,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然而,即便如此,培养人才仍需时日。作为在香港法律界工作34年的律师,我对国际事务颇为熟悉,因此,我有信心在涉外服务方面为国家和企业“走出去”贡献力量。

深港两地法律界携手寻求共识

在未来深港两地的紧密联系中,我们需要在许多规则和方面寻求共识,同时也要学会如何协调差异。例如,我们看到内地与香港在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才能达成一致。由于深圳与香港地理位置相近,加之许多香港或国际投资者在内地投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例如在内地诉讼后,若中方被告在香港拥有资产,香港律师就需要配合执行内地法院的判决;反之亦然,如果在香港诉讼后,外方被告在内地有资产,我们同样需要内地律师同行在内地执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加入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也是我职业生涯中一个新的尝试。港籍调解员凭借其法律背景和对普通法的熟练运用,能够更好地协助双方解决争议。当这些信息传达给外商或其他港商时,他们考虑在深圳投资时将更加充满信心。我们香港律师也可以弥补深圳在普通法训练人才方面的不足。此外,如果合同适用普通法,并且在深圳河套的福田保税区发生争议,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能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调解服务。

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公告,宣布第一批通过审核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单共146人,其中港籍调解员48人,而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

在我34年的律师生涯中,除了提供香港的法律服务外,现在我们还需要响应国家的一个重要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尤其是香港的深度融入。因此,香港律师界有责任协助推动国家的发展,特别是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我们希望能够助力内地的律师走向国际。深圳作为先行先试的城市,许多创新举措都会在这里率先实施。关于调解服务,我坚信深圳可以发挥先锋作用。

口述时间

2024年11月8日

口述地点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

环球大厦22楼李伟斌律师行

本期采写

深圳晚报记者 郑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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