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坚决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明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0年至2019年,刘明亮在担任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工作人员所送礼品、礼金及好处费。2024年7月24日,刘明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梁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樊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4年,樊华在未向单位和纪检监察组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崔某等31名公职人员参加。2024年9月9日,樊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崔某等31名公职人员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
梁园区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主任韩继武违规发放节礼问题。
韩继武在2021年、2022年、2024年以过节慰问退休职工为由,购买礼品发放给退休职工及在职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入账。2024年12月12日,韩继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梁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刘国文、梁园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王远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4年5月,刘国文、王远强违规进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接受宴请。刘国文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12月9日,刘国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王远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无敬畏、行无规矩,顶风违纪违法。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自觉做到严守纪律、不踩“雷区”、不触红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节约,推进移风易俗。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不断凝聚严管严治合力。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和隐形变异现象,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对于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手软,既追究违纪人员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370-12388;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shangqiu/liangyuanqu。
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商丘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三局副局长陈保国醉酒驾驶问题。
2023年9月23日晚,陈保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文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蓬莱路交叉口南2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4年8月27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保国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元。2024年11月29日,陈保国受到开除处分。
2.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市容环卫科工作人员张振国酒后驾驶问题。
2023年9月19日凌晨,张振国饮酒后驾驶公务车行驶至星林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时被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9月25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对张振国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2月29日,张振国受到记过处分。
夏邑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夏邑县卫健委卫生监督所乡镇三科负责人钟瑞敏私自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费用问题。2021年至2023年,钟瑞敏以经营场所需要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为由,私自收取夏邑县韩道口镇尚雅美发店老板曹某伟费用,未开据票据且未进行空气质量检测。2024年10月,钟瑞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夏邑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三中队工作人员李爱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22年至2023年,李爱英在检查歧河乡双林新型墙体材料厂工作中,多次通风报信,违规帮助企业规避检查,并私自收受企业财物。2024年10月,李爱英受到记大过处分。
三、夏邑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产业股副股长司强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司强强在该单位担任司机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2024年7月,司强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夏邑县曹集乡李半楼村支部书记李展英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24年7月,李英展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违规在李半楼村为其家人办理喜庆事宜,收受群众礼品礼金。2024年9月,李展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四起案例中,有的利用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心怀侥幸为他人通风报信谋取私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守节点,抓住“关键少数”,深化部署推动,加强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干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一刻不松、寸步不让,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入。
中共夏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虞城县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国有虞城林场原场长王广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3年,王广禄担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国有虞城林场场长期间,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白某保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任某礼金5000元,为他们在承租和使用国有虞城林场鱼塘、土地过程中提供便利。此外,王广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王广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胡爱军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胡爱军担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期间,县供销社违规发放拆迁补助、职务补助、节日补助等津补贴97780元,其中胡爱军违规领取津补贴6140元。经胡爱军签字同意,县供销社先后使用198337元公款购买礼品、烟酒用于招待慰问。2024年10月,胡爱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一级主任科员降至三级主任科员)。
3
闻集乡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郭远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7年春,陈庄村村民杨某领为顺利建房,送给郭远真2条帝豪香烟;2019年春,陈庄村村民陈某明为母亲办理低保时送给郭远真2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024年5月,郭远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积习难改,必须露头就打、持续纠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聚焦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NJOY
编辑 | 汤圆
来源 京九晚报 清风梁园、清风商丘示范区、清风夏邑、清风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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