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51期】

近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开展“平安长江2024”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其中,2024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公安机关联合广东公安机关破获的“1.01”非法采砂案,12月31日上午在汝城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被告人宋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河道清理的名义,非法采挖该县几处河道内的石头,后销售给广东省某市的被告人李某等三人以及被告人江某等人,开采矿石总计11900余吨,涉案总价值200万余元。李某等三人明知收购的砂石系无证开采,仍与非法采矿人员事前通谋并提供技术支持和便利条件,后收购非法采挖的砂石。江某明知宋某等人出售的砂石系犯罪所得的矿产品而收购。公诉机关建议以非法采矿罪追究被告人宋某、李某等十人的刑事责任,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江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及相关乡镇、村组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确认,并由水利部门督促被告人对受损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现被非法开采河段已按照设计方案修复,生态得到恢复,取得了当地村组的谅解。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将择期宣判。

「供 稿」周斌宴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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