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菏泽智泊利用闲置土地修建3处停车场,多个路段增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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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花城东门南停车场

中南花城东门南停车场,位于长城-牡丹路口西侧,中南花城东门。原该地块杂草丛生、一片荒地,零星车辆停放杂乱,而且存在安全隐患。经实地考察后,由市城管局统一规划建设公共资源停车场,有效缓解了中南花城小区、菏泽职业学院等周边生活居民停车难问题。



02

东方名城停车场

东方名城停车场,位于人民路与五屯路交汇口南100米东侧,原该地块为一片废墟;经现场勘察,进行统一规划后,投资建设公共资源停车场,现已正式运营,有效缓解东方名城、京九星港小区、建邦公园等周边停车问题。


03

真爱幼儿园开放性停车场

真爱幼儿园开放性停车场,位于人民路南,大屯立交桥下北临东侧。原此处停放车辆毫无秩序,堵车现象频发,经过改造修建后,车辆摆放整齐划一,出行便捷。此处停车场为开放性停车场,执行24小时计费制,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详见收费公示牌),可通过关注“菏泽智泊”公众号,线上完成自助缴费。



04

新增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自10月份开始,菏泽市城区多条路段新建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已正式投入使用,实施收费管理。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

常见问题解答

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目的是规范道路停车秩序,以价格为杠杆,允许车辆在路边短时间免费临时停车,但不鼓励长时间停车,诱导车主快停快走,避免“僵尸车”、“霸王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从而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调节城区的交通流量。

收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30号)第二条第八款规定,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 〔2021〕46号)、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菏政办字〔2022〕45号)、菏发改成本【2023】11号、12号等相关文件标准收费。

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车位上

被剐蹭如何处理

道路临时泊位为公共资源,收取的费用为公共停车资源车位使用费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防止机动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最大限度规范公共道路资源。

道路临时 泊位位于公共道路内,公共道路内发生的剐蹭等均属于交通事故,市民应及时拨打122报警,警方会根据监控和现场情况进行定责,同时,停车工作人员也会积极配合警方处理,具体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理。

智慧停车收取的费用将会用到什么地方

我公司运营的停车场及路边临时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并合法取得菏泽市城区公共资源停车场地经营权。收取的停车费用上缴市财政,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进行管理,用于城市基础建设、改善民生。

智慧停车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现象

我公司采用高位相机、路牙相机两种设备采集,通过物联网,对泊位停放车辆入场精准抓拍,及时推送管理平台,以车辆驶离前最后一张在停照片为计时结束依据,通过云计算,形成闭环订单,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现象。


不交停车费用会有什么后果?

我公司运营的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个人占用停车泊位属于占有公共资源,按“谁占用谁付费”的原则向占用者收取费用,是合理的。我们收费标准是依据菏发改成本〔2023〕12号文件要求执行。目前我公司已启用的欠费追缴方式有:发放停车欠费告知单、电话、短信催缴、与封闭停车场收费系统关联、直至提起法律诉讼;

(1)在停车场中,如车主恶意逃费,对其进行加入黑名单,不再为该车主提供停车服务。

(2)现已实现路内、外收费系统关联,欠费车主在进出公共资源停车场时,需结清欠缴的停车费,方可离场。

(3)如果车主拒不缴纳,我们将对其采取法律追缴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费车主承担相关责任。

来源:菏泽智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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