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公众财产安全,破坏经济金融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福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依法严惩、追赃挽损、社会治理、反诈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依法严惩
坚决震慑惩治各类涉诈犯罪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刑事审判职能,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持续精准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境外转移的新特点新动向,省法院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确立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制定下发打击治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证据标准,统一裁判尺度。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4336件22876人,涉案金额27.74亿元。其中,诈骗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48人,重刑率为9.8%,明显高于同期其他犯罪的平均水平。
坚持突出打击重点
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者、指挥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幕后“金主”、累犯、惯犯,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电诈犯罪的人员,为境外犯罪集团组织、招募人员偷渡出境等犯罪分子,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全省法院妥善审结一批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案件。强化大要案攻坚,龙岩两级法院审结“4·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系列案件,122名被告人中2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17%,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该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
深入开展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链条的“断卡”“断流”行动,严厉打击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个人信息、转账洗钱、技术平台、引流推广、人员招募、偷越国(边)境等帮助的组织和人员。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关联犯罪13171件19776人,其中被告人林某程、蒋某建偷越国(边)境案及被告人潘某平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漳州被告人方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方某伙同他人以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多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转移赃款,其间实施暴力致被控制人员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法院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方某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洗钱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彰显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涉电诈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坚持追赃挽损
坚决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追赃挽损是人民群众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中最关心、最关注、最重视的问题,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重要环节,更是检验打击成效的重要标准。福建法院始终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追赃挽损。2023年以来,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84亿元。
加强源头发力
加强与审前机关的协作配合,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涉案财物查扣范围及证据标准,助推在起诉前全面查明涉案财物来源、去向、用途、流转情况,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固定涉财证据,从源头有效降低此类犯罪追赃挽损的难度,为后续判决退赃退赔奠定基础。
做好诉中引导
在审理阶段依法彻查、穷尽手段甄别、全力追缴涉诈资金的同时,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被告人退赃退赔意愿、能力、数额等作为判断其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对于真诚悔罪、主动退赃退赔的被告人也及时兑现量刑从宽政策。其中,龙岩“4·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罚金、退赔、没收等财产判项共执行到位6921.58万元;漳平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单案即执行到位5200余万元;福州法院将诉中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2024年以来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共退赔3881万余元。
发挥执行功效
强化审执衔接配合,通过明确涉案财物处置的裁判标准,确保涉财产判项明确且具有可执行性,裁判生效后及时移送执行立案,配合执行部门开展对赃款赃物的处置工作,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等举措,从严把握减刑条件和幅度,最大限度促使犯罪分子主动履行涉财产判决内容。
做到有始有终
多措并举依法加快扣押财产处置进度,其中厦门法院一方面依托当地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对权属明确的赃款赃物及时发还被害人,另一方面针对被害人较多且分散全国等特点,创新推广智核平台以及“法银众联”案款发放机制,通过简化流程,实现批量、高效发放案款。
强化源头治理
坚决铲除涉诈犯罪滋生土壤
注重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整体布局,切实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利用好司法建议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福建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金融、电信、互联网服务经营者和相关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存在的监管漏洞、风险隐患和制度缺失等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建议发挥实效。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向通讯公司、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中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制发司法建议十余份。泉州法院、莆田法院对办案中发现的通讯公司对客户信息保护机制不健全、业务流程不健全、人员监管不到位、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向通讯公司制发司法建议,要求完善业务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和对员工的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培训。
落实好宣传工作
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以案说法、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法治公开课、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法院干警自导自演反诈微短剧等方式,营造反诈防骗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精准宣传,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在校学生、老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及易受蛊惑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浸入式”教育,提升高危群体的识骗防骗意识能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如漳州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涉电诈管制、缓刑人员执行“反诈劝导令”的指引(试行)》指引性文件,在部分区县推行“反诈劝导令”,让相关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由涉案人员“现身说法”使警示教育更加鲜活、深入人心。
下一阶段,福建法院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依法严惩、全链条打击、追赃挽损、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更大打击合力,最大限度挤压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反诈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供稿: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