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惩治震慑,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渠县政法委原副书记庹延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20年春节至2022年春节,庹延波在担任宝城镇党委书记、县征补中心主任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及3万元红包礼金。庹延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渠县教育发展中心原支部书记、主任郭贤锋违规公款旅游和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6月,郭贤锋担任涌兴镇第一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规将与他人旅游产生的3000元费用以虚列学校其他开支的方式报销。2022年春节期间,郭贤锋在为其岳父举办70岁寿宴过程中,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万元。郭贤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渠县原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王鹏在其办公室收受李某某以拜年的名义所送现金1万元。王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渠县卷硐镇人大主席刘志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3月,刘志凤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给卷硐镇班子成员和部分妇女同志共计13人每人发600元慰问金(含其本人),共计7800元。刘志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渠县渠南街道渠光社区党委副书记刘锡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12月,刘锡颖收受升福楼宇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人员向某所送现金4000元。刘锡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廉洁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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