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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75名社区工作者
招聘岗位
1.面向长治市上党区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5名(岗位序号01,不限性别)。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60名,其中:男性岗位30名(岗位序号02)、女性岗位30名(岗位序号03)。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岗位10名,其中:男性岗位5名(岗位序号04)、女性岗位5名(岗位序号05)。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面向长治市上党区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按照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低于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达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考生无需改报;如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后仍不达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招聘条件
1.面向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具有长治市上党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7)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岗位,对照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面向长治市上党区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⑤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⑨现役军人;
⑩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⑪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shangdangqu.gov.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6日8:00—1月8日18:00。
来源: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