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孙武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10个部门,依法对惠民县顺德家园小区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本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人、执法车辆14辆,涉及惠民县顺德家园小区内违法建筑物1处。该处建筑物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对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经过一上午的强制拆除工作,消除了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城市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擅自搭建的阳光房、扩建的住宅面积、私自搭建的车棚、车库等小区违建已成为城市管理领域的一大“顽疾”,不仅影响小区整体形象,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小区内规划秩序,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与执法部门共同维护好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保持拆违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对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全力为市民打造更加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惠民融媒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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