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房款要入监管账户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对广大购房群众的温馨提示

随着“襄十二条”的出台与实施,楼市交易日趋活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提醒,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选择“五证”齐全的房屋,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房款要入监管账户:

认真查清房源状况:购房前要认真查看售楼现场公示的“五证”是否齐全,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资金监管账户是否在预售许可证范围内,房屋是否纳入补贴范围。具体可登录市住新局网站查询。

理性签订认购协议:市民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交付定金或订金(如“认筹金”“认购金”“优惠登记金”)时,要明确约定预先支付价款的性质,认真核对合同“定金”和订金不同,同时明确不能履行协议时,订金的退款时间和违约责任,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市民在签订合同前务必要逐条审读合同条款、补充协议,特别要留意那些不突出但有可能会引起纠纷的条款细节。对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事项,对购买行为有影响的,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产生纠纷。贷款购房的还需确认合作银行,并进行个人征信查询,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违约。

核对购房款的交纳账户:市民在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后,必须将全部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全额交存至政府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信息公示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切勿将将购房款存入非商品房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不要提前将办证税费交给开发企业,如需委托对方办证,签订正式委托协议。

及时办理房屋备案和不动产登记: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防止出现“一房多买”或被司法查封的情形。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要及时办理,防止因开发公司注销经营或外地企业回归原址,造成难以办证。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售房行为,或购房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直接向住新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0—3276141;举报地址: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大队(樊城区新华路7号)。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运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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