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本月26日起诉,柯文哲3000万元交保获释后,检方提出抗告成功撤销发回,柯文哲以7000万元再交保。合议庭认为,检察官主张柯文哲有实质影响力、其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未到案,都非羁押理由,批准柯文哲交保。



合议庭指出,柯文哲与共犯4人均涉犯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与勾串灭证之虞,但全案经检方起诉、搜证,关键人物柯文哲的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未到案,应由检方传唤许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并非继续羁押柯文哲。

其次,检方主张柯文哲对同案被告、证人具有实质影响力,若交保恐会有改变证词的风险,但是,柯文哲已表明将尽快辞任民众党党主席,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疑虑将降低,另外,柯文哲与妻子陈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

合议庭甚至认为,如果依检察官主张柯文哲会把实质影响力的效果贯彻到底,则日后如有官员涉案,就要一律要羁押。

合议庭认为,本案柯文哲等4名被告除维持前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触同案被告 、证人等条件,并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再附加佩戴科技监控设备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则,都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至于检察官主张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将责任推给已过世者的幽灵抗辩、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无法解释可疑金流 、柯文哲前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的辩解不合乎法令,都有待日后审理查明,属于证据取舍的性质,并不构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据裁定书判定,有关应晓薇疑似持有双护照,经外照资料系统查询后,确认2005年时,应晓薇持有1本加拿大籍护照,不过,应晓薇后续已出具放弃加拿大国籍证明,经查询后,也未发现应晓薇有持有其他外照出入境的资料,应晓薇涉案部分目前已有明确金流作为证据,虽然她有勾串灭证之虞,但无羁押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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