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隆街声阅)

违规用火不可为,惹火烧山悔难回!

隆街3人违规野外用火又被罚!


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9月份防火期以来,隆街镇打击多起野外违规用火事件,现将第4和第5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四

12月25日,隆街镇护林员在岑告村区域巡逻时,发现一处田野冒出浓烟,疑似有人野外违规用火。护林员迅速靠近查看,发现村民官某正在烧荒,火势虽未扩大,但已对周边林区构成潜在威胁。护林员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工具扑灭火源。护林员随即将该情况上报镇政府,并联系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


在现场取证后,派出所依法对官某进行了传唤调查,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后写下保证书以后不会再犯。当事人违反了《连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4)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

12月25日傍晚,我镇护林员通过监控设备发现崧岭沙心村一区域冒出浓烟,疑似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护林员迅速锁定具体位置,并与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但当事人已离开现场。


次日,通过村委和派出所协助,找到两名当事人赖某娣、赖某圣,两人承认了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在现场取证后,派出所依法对赖某娣、赖某圣进行了传唤调查,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后写下保证书以后不会再犯。由于当事人违反了《连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4)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200元处罚。



当前天气干燥,森林火灾隐患大,禁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任何野外用火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森林防火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每一位居民的共同责任。为了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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