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县法院通过“保全+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6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甲公司签订《方料开采承包协议》,约定甲公司雇请原告对矿山第一层平台的石料进行开采,开采的石料高度为2.05米,每立方米开采劳务费为68元,每层开采完结算一次,结算后5日内付清全部劳务款。后经双方结算,甲公司尚欠原告劳务款996507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

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支付劳务款996507元及利息,同时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做出保全裁定,查封、冻结甲公司名下价值1000000元的财产。

财产保全告知书发出后第二天,甲公司因其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被采取冻结措施无法使用,主动打电话给主办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在保全措施的威慑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本可能激化升级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确认尚欠原告劳务款996507元,并同意分期付款给原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在诉讼财产保全的“加持下”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博白县法院注重“保全+调解”相结合,有效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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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白县法院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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