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用地论证分析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三改”用地管理,促进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生产生活便利,优化农田灌溉条件。

《通知》明确,主体工程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的国家或自治区级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其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用地申请单独报批且不可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应编制“三改”用地论证分析报告。

开展论证应聚焦“三改”用地与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及规划的符合性等方面。编制“三改”用地论证分析报告后,不需要重复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简化用地报批资料,减轻项目业主负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改”用地必须是与国家或自治区级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用地,禁止其他不相关用地“搭车”报批。“三改”用地占用耕地统一纳入以补定占管控,依法依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局要按程序开展听证,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设区市自然资源局要开展论证及实质性审查,确保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刘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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