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中院一周要闻

1.12月26日,铜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军到江口、印江法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2.12月26日,铜仁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业务总监李占平受贿一案。


3.12月26日,铜仁中院环资庭、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到德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4.12月27日,铜仁中院召开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项目工程使用交底和操作培训会。


基层法院一周要闻

1. 碧江法院:12月27日,碧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经过法官调解,最终握手言和并当场给付。


2. 万山法院:12月26日,万山法院召开民商事法官联席会。


3. 松桃法院:12月26日,松桃法院召开2024年度新闻发布会。


4. 玉屏法院:12月25日,玉屏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5. 江口法院:12月25日,江口法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6. 印江法院:12月24日至26日,印江法院各法治副校长分别到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


7. 思南法院:12月26日,思南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消防队了解尹某某等7人诉思南供电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8. 沿河法院:12月27日,沿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


法院故事

“谢谢你们,让我们在过年前拿到了这笔钱”

近日,德江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化解矛盾纠纷。

申请执行人应某、冷某、冉某与被执行人戴某坤因租赁关系发生矛盾,向德江法院提起诉讼,经德江法院依法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戴某坤支付应某、冷某、冉某挖机租赁31520 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戴某坤以没有钱为由,迟迟不履行义务,应某、冷某、冉某不得已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戴某坤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个人信誉的不良影响,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体谅申请人目前处境及难处。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对立情绪逐渐缓解。12月23日,戴某坤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意向,当场履行了31520元,至此案结事了。

“谢谢你们,让我们在过年前拿到了这笔钱。”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连连道谢,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德江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抓实“公正与效率”,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裁判文书上的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铜仁中院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

监制:田海 |审核:马力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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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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