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媒体发布消息,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 这则新闻有几个值得关注的信息:

其一,法院审判周期短。从案发到一审,仅仅不到两个月时间。而且选择在2024年年底这个关键节点审判,可见相关部门对本案的高度重视。

其二,本案受害人数众多。根据当时事发后的警方通报,这起案件被定性为重大恶性案件,一共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



其三,法院陈述用了两个“极其”,两个“特别”来定性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其四,犯罪嫌疑人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他并没有像以往的犯罪嫌疑人继续申诉,也就不需要二审。这一点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自知罪孽深重,一心求死。而且从事发后,他的自残行为也说明,他已经做好一死了之的心理准备

  • 针对此事,网友们保持高度关注,各抒己见。

有网友表示,这绝对是全国最快的死刑犯了,从案发到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院批捕到法院判处死刑一共用时不到两个月。

有网友质问,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也不至于要对普通民众下手吧。

有网友评论,死刑是不是终极“惩罚”?三十五个人就是七十个家庭。社会影响面极大!杀人犯的直系亲属连带赔偿责任要加大,有人说这是连坐!那么“这个人”(泛指),是不是家庭直系亲属都“互有”财产继承的责任?这不就得了,通过一系类制约,减少、避免“犯罪嫌疑人”的冲动犯罪行为!

有网友感慨,像这种犯罪恶劣,手段残忍,对社会造成危害极大的,也应该追究家庭责任,他一人判了死刑,一死百了,也弥补不了几十个家庭的悲伤。

有网友建议,应该让这类伤害无辜群众的恶人,拉入黑名单,让他的后代亲人都受到惩法,这样才能让这类恶人有所顾忌!法不严惩,法就无威严…

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但是,值得反思和追问的是,一个人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就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私愤,这今后类似事件又该如何杜绝?而本案中提及的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做到了公平?这些问题值得整个社会反思。

但无论如何,以极端方式对无辜者下手报复,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于己于家庭于社会,都是巨大的伤害,而且事件影响恶劣且深远。这次法院如此快速高效的审判,正是诠释着法律的尊严,更是对这种恶劣行迹的鲜明立场和态度。

愿在此次事件中无辜的逝者安息!希望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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