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机衔接,强化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的程序意识,着力提升诉前程序规范性。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围绕警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组织城中公安分局八十余名辅警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专门培训。针对基层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推进,组织辖区各街道、各乡镇六十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效果实质化的专门培训。

警调速“灭火”,司法确认稳成果

基层派出所民警作为应急处突一线工作人员,面对突发冲突,为避免邻里纠纷升级成肢体冲突,街头琐事引发激烈对峙,出警同时开展调解工作,趁热打铁居中调处、弥合当事人对抗情形,迅速稳住局面,梳理脉络,让调解无缝嵌入执法流程。培训会上,立案庭法官李琼对警调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如何进行司法确认进行详细介绍,凭借经过司法确认的协议,让调解成果稳稳落地。


邻里关系“调音师”,司法确认奏和音


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员则似深耕邻里的“老园丁”,用日积月累的乡情,耐心浇灌和谐之花。他们在走街串巷、访问邻里过程中便能集齐信息拼图,以唠家常、摆道理的方式消融坚冰。培训会上,立案庭庭长金雯就诉前调解的现状做了详细说明。立案庭法官李琼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流程作出详细讲解,经法院审查进行司法确认后让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

诉前调解,如同纠纷解决领域的“第一道防线”,是诉讼大门前的柔性“缓冲带”。诉前调解秉持“和为贵,谐为美”的古训,调解先行介入,把剑拔弩张的干戈化为心平气和的协商,力求在诉讼程序之外,挖掘双方诉求平衡点,化解矛盾纠纷。司法确认程序如同一把利剑,为诉前调解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赋予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执行力。


通过此次培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对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相关流程和事项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理论学习犹如“充电蓄能”,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更为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机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城中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