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追责。不仅法警要追责,相关负责人也要被追责。”12月27日,在锡林浩特法院旁听时遭法警喷辣椒水的郭睿律师说。
被喷“辣椒水”至今已过去两天,但对郭睿等几位律师的影响还未消除,刚刚,郭睿向"法度Law"介绍她目前的状态时说:
现在确实比事发一个多小时好了很多,当时可以说是生不如死,但这两天的后遗症也开始显现,眼睛干涩肿痛,甚至头皮、脖子、手都会疼。头发上仍残留有大量辣椒水,因为头发上很多,一直没有办法去处理,尽管有人提醒这几天不要洗澡,担心洗澡会导致辣椒水流遍全身,不过昨天还是没忍住洗了很多遍头发,仍旧没有洗掉。
夜里能感到出汗时辣椒水流到额头和皮肤上,直接把我疼醒了。除了头发上还残留辣椒水外,口腔粘膜这些部位也有损伤,今天早上吃早餐,刚喝了一碗小米南瓜粥立刻就吐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种后遗症或者说遭暴力之后的创伤是慢慢浮现的。此事我们会坚决维权到底。我是刑辩律师,天天都在帮别人维权,帮当事人维权,如今我的权利遭到侵害,如果不能维权到底,将来还怎么帮别人?
相关法警和责任人员必须承担责任。要追责不仅要道歉,还要赔偿我的各项损失,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当地官方仍未就此向郭睿以及其他受害律师表达过任何歉意或慰问。
以法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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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锡林浩特市法院法警向旁听律师喷辣椒水,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说,以往只知道辩护律师有风险,没想到旁听也有生命危险了。
12月25日上午,任博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也叫学力星球案,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
这个案子上一次开庭还是在半年前。对比两次庭审,李文佳律师总结了3点变化:
1,升级了安检,旁听律师原本持律师证即可旁听,现在需要360度无死角安检并存放电子设备。
2,革新了我国法庭的布局和设置,将旁听席从审判庭内取消。
3,增强了武力装备,为旁听人员准备了用来喷眼睛的辣椒水,学名催泪喷射器。
果然,当天上午9点左右,法院安检,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前来旁听的杨晓、郭睿、王兴未、冷慧律师,拒绝交出电子设备,争论中还要求法警出示法律依据。随后,被暴力清出。
有律师拍摄取证,法警抢了手机。期间,一位律师要看警号,法警就直接一甩手说,让你看警号,直接往脸上喷辣椒水。
有几个律师中招。其中郭睿律师,一位女律师最严重,她说:“被喷完辣椒水到医院处理前那一个多小时确实痛不欲生,每一秒都无比漫长,真是疼得绝望,疼到毁容。”
法院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律师坚持携带手机、电脑,那么律师的坚持有道理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任何禁止携带电脑和手机进法庭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了禁止携带进入法庭的物品,其中不包括电脑和手机。
锡林浩特市法院禁止携带电脑手机,有法律依据吗?
旁听律师要求法警出示相关依据,法警队的一个领导,说根据他们的规定,律师也得安检,不允许携带包、手机。律师要求出具书面文件规定,对方拒绝。
再要看警号,直接喷你辣椒水。法警一边喷辣椒水,一边说:让你问警号!
事发后,律师报警,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置,先将律师送往医院治疗,然后做笔录。
法警可以对旁听人员喷辣椒水吗?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规定了使用警械的情形,这起事件发生时不存在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并且上述警械的使用以警告为前置程序。
锡林浩特市法院法警使用辣椒水,看起来更是恼羞成怒。
有评论说,法警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法警使用辣椒水等暴力手段对待律师,不仅造成了律师身体上的伤害,严重侵犯了律师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古人说,身怀利器,必起杀心。如果没有制约,说不定以后,律师再要法律依据,会被当场击毙。
锡林浩特法警向律师喷辣椒水,会怎么处理呢?
昨天,我问郭睿律师:锡林浩特市法院有没有联系你们,道个歉啥的?郭睿说:没有啊,没人理我们。
想想也是,其实没必要期待什么——法警不知道不能滥用职权吗?当然知道。为什么敢滥用职权呢?当然是因为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郭睿律师在自述的文章里讲了一个细节:法警要抢李庆铎律师的手机,她刚过去站到李律师旁边,身体四周被法警们紧贴着,无法动弹,突然被喷了辣椒水。
她后来回忆,应该是某位(或某几位)法警从右侧对我眼睛喷辣椒水,且避开了我的框架眼镜。推测喷了不止一下,不然无法解释全脸都肿,头皮和脖子一直疼。
你看看,对律师下手都这么用心了,法院院长是不是应该表扬呢?
前去旁听的杨晓律师说,今天是锡林浩特法院法警安检门口抢手机、法院大楼外喷辣椒水后的第三天,尽管我们几位律师于当天早晨事情发生后即报了警,受理此事的锡林浩特市希日塔拉派出所民警除了给我们相继做了笔录,了解了我们的诉求之外,目前并没有更多动作。抢走的三部手机和物品始终未归还,被喷辣椒水的几位律师的人身伤害,也仍未得到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