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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对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责任主体的处理方式多有不同。如今随着电动车新国标出炉,市面上许多二轮看似非机动车,但却要归于机动车范畴,而对这些车辆的事故责任认定,自然也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了!

如果当事人驾驶二轮机动车时遇到事故,最终极有可能需要在交强险赔付范围有责全赔。

所以,机动车车主应该提前注意车辆的属性吗?哪些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符合规定的二轮电动车具有哪些数据?



不具有注意义务的车主不承担多余责任

想要搞明白二轮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还要看我国给出的相关规定。



目前,只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轮式车辆才能被认定为机动车,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则属于非机动车。虽然法律规定十分明确,但二轮电动车市场的具体情况却十分复杂。

一些商家就会在不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将机动车以二轮电动车卖出,而一旦这类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大概率会造成比普通二轮电动车更严重的后果。



对此,我国的责任判定也是以具体情况而定的。例如,某跑步爱好者在进行日常活动时,就因为和二轮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而造成了身体损伤,后续虽然被即使送往医院休养治疗,但不管怎么样都是需要支付一万元医疗费的。

那么发生了事故,就必然要对责任主体进行认定,经过权威鉴定,公安机关发现虽然事故车辆是二轮电动车,却已然属于轻便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



而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责任事故后,是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责全赔,于是乎,受伤的跑步爱好车便将车主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依法支持他总计14799.15元的赔偿请求。

可到了最后,车主却只向对方赔付了4439.75元。一方面,这是因为警方给出的责任认定当中,车主承担的是事故次要责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车主本身是不具有辨认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能力的。



如果让车主在不知道且不应知道的情况下,就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责任,那多少也是有失公允过度苛责车主了。另外,二轮电动车在投保机制上也于正常机动车不同,结合种种,这才最终做出了让车主只承担30%赔偿责任的决定。

由此可见,二轮电动车即使客观上属于机动车,但目前我国也并没有明确做出二轮电动车必须投机动车交强险的法律规定,因此在不改变责任划分的情况下,车主是不应该承担多余的责任与赔偿义务的。

二轮机动车的范围认定十分明确

二轮机动车与二轮电动车发生发生事故后,责任认定也并不简单,对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身车辆属于机动车的,最终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交强险赔偿义务。



2022年,一位大哥在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时,就不慎与一位二轮电动车车主发生了碰撞,时候经检查,发现电动车车主属于十级伤残,因治疗而需要支付的费用总计十余万。

为了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电动车车主直接一纸诉状将大哥告上了法庭,大哥本来还以自己不知道二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为由,希望法庭能判决自己只承担应该的责任,而不是先行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进行全额赔偿。



在这次的判定中,法院最终支持的却是二轮电动车车主的合法权益,原因则是因为无论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还是《机动车登记规定》,都已经对相关车辆的性质做出了明确划分。

这位大哥骑行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就是应当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缴纳交强险的车辆种类。



而这位大哥在应该知道的情况下,却没有即使缴纳交强险,因此最终法院也是给出了判决,那就是这位大哥需要现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金额部分才能适用事故的责任划分,也就是70%的责任。

最终,二轮电动摩托车车主需要向对方赔付13万余元,若是这位车主能预先缴纳足额交强险,那在这次的事故当中,他最终顶多只需要承担5000元左右的赔偿费用。



由此可见,根据法律规定二轮机动车是需要缴纳交强险,并在出现事故后按照明确规定承担责任和进行赔偿的。只不过,在认定电动车车主是否应该清晰认识到车辆属于机动车方面,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因而,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电动车车主,最好还是提前了解电动车新国标。只有在自己知道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之后,才能够更好的出现事故时,妥善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按照电动车新国标买车不会吃亏上当

二轮机动车有明确划分,电动车新国标也是实时更新,只要我们多加关注,就不可能看不到这些于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今年4月,固原交警便面向网民公布了多种电动车的真实属性。首先,需要挂蓝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就是最明确的机动车种类,车主需要拥有D、E或F驾驶证,并且骑行过程中不可载人。

其次,黄牌二轮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车主在获得D或E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而这两类二轮摩托车无一例外,都需要在上路期间投保交强险。



此外,像是四轮的电动小型汽车,如果不属于工信部许可生产的产品的话,甚至都无法办理相关的交强险,自然也就不能上道路行驶了。而电动独轮车则属于休闲玩具类电动车,不仅无法上牌,同时也不具有路权,禁止上路行驶。

那么到底怎么样的电动车,才属于能正常上路的二轮非机动车呢?



原来,根据最新的电动车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二轮电动车最高限重应低于限重至55kg、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车辆塑料件使用比例也要在规范之内。

与此同时,电动车生产厂商与销售商不得随意对车辆进行篡改,尤其是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方面。如果最终此类车辆发生事故,相关人员都将受到法律追责。



所以,但凡车速能随意超过25km/h,或者明显存在改装痕迹的,车主就要事先对自己的车辆进行及时检查的。

如若因疏忽而导致自己没有认识到驾驶车辆属于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其实是很容易需要因此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的。



总而言之,文明骑行是社会提倡的,这可以从根源上减少道路事故发生率。而在规则当中依法购买电动车,才能让我们更清楚的了解二轮电动车的真实属性,从而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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