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息县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收官在即之时,市民梅某将印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赠予息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梅某感激的说到:"感谢息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帮我把儿子的赔偿损失要回来了,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认可、非常感谢你们!"。
案情简介:2023年9月30日20时10分许,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息县某路段倒车时,刮蹭行人蔡某某,致蔡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蔡某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左胫骨远端骨骺骨折等多处伤情,花去医疗费三万多元。该事故经息县交警大队处理,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某某及其监护人无责任。另查明,该车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后,就蔡某某的治疗相关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某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结果:2024年2月23日,蔡某某的监护人梅某到息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研判后受理此案,第一时间将该案件指派河南息州律师事务所曹艳律师办理。让未成年人蔡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维护和保障,拿到交通事故赔偿金13.4万元,最终案件圆满办结。
在新的一年里,息县法律援助中心继续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切切实实的去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前进 路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