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南河头乡于庄是1968年国家开挖海河时迁建的新村,街道整齐,庭院宽敞。
村址原来是园子地,土地肥沃,水质很好,有发展庭院种菜的良好条件。
1969年春,有心计的社员张玉山从石家庄买来西红柿秧子,开始在院内种起来。
虽然买的人不算多,但卖的人总归是少的,那年张玉山收入200到300元。1970年,这村又多了几户卖西红柿的。
到1971年,于庄不但种西红柿,还种了黄瓜,到1973年在庭院种菜的户发展到90%之多。
那时,村里每户都是四间北房的大院子,除去厕所、猪圈等,能种菜的面积大都在0.25亩左右,每户年平均收入200元以上。
这钱放在现在不多,可那时候粮食不够吃,一年要缺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口粮,可想而知,当时人们生活之困难。
据资料记载,在那时,玉米四毛多一斤,高粱三毛多一斤,每户这200元的收入可以买五六百斤粮食。
西红柿和黄瓜都是喜水的菜,该村刚搬迁时有几眼砖井,只能供吃水用。为了方便种菜用水,有的人就在自家院里打井。
到1975年,全村110户,院里有井的就占九六十户。有了井,院里种菜就得到了更大发展,当时年收入多的户有五六百元之多。
1974年,正当人们在庭院种菜起劲的时候,“大批资本主义”的风刮了起来,于庄首当其冲,成为全县“走资”典型,省里还点了于庄的名。
于是,县、社相继派工作组到该村蹲点,批“资本主义倾向”,当时工作组进村的时候正是夏天,西红柿都熟了,许多家满院红悠悠的,正是丰收景象。
可是,前来蹲点的工作组不让人们出去卖,街口、路口都有民兵站岗,任何人不准出村。
西红柿熟了,老是放着就要霉烂,给别人分着吃吧,家家都有,给亲友送去吧,又出不了村,自己又吃不清。
满地的西红柿令人犯难
这让许多人着急犯难,最后工作组出了“高招”:把西红柿集中起来由队里派人统一去卖。
其实这种“高招”,一是损失大,二是售卖价格低,三是卖的社员要吃要喝,有的还往自己腰包里掖,四是集体七扣八扣,再给各户分钱时已是寥寥无几了。
由此一来,这一年人们辛辛苦苦种的西红柿基本等于白扔了。
1975年春,人们又偷着在院里种上了西红柿、黄瓜等。长到一尺多高,有的已经开花,这时“割资本主义尾巴突击队”又来了。
于是,村支部书记被停职,社员们被迫把种的菜都拔了,统统栽上树。
一个汗珠摔八半换来的成果,谁忍心自己去拔掉呢?人们都不动。
这时,工作组从中学叫来学生,又组织起了民兵。只见一支支队伍开进院子,把一棵棵秧连根拔起。
有的社员,等“割尾巴队”走后,怀着既气愤、又难受的心情,偷偷地将秧苗又扶起来栽上,盼望着成活、结果。
当时县里还组织了南半部7个公社的社队干部,在于庄召开“割尾巴”现场会,声势浩大。
1976年,si人帮被粉碎,经过两年徘徊,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村里的庭院种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官方还大力宣传并给予政策扶持。
据当地统计,到1988年底,全村院里村外塑料大棚发展到150个,每户平均年收入2000—4000元。
在最后想说的是:建国后,我们在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走过不少弯路,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并没有现成的路子可供参考,难免出现一些错误。
正确的经验对人类是财富,而反面的经验甚至严重的教训,只要我们汲取了,同样是财富。在正视历史的同时,我们应当坚定而自信地走下去,避免一些灾难和不幸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