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安全屏障
为“老有所养”
▲《检察日报》报道
养老问题涉及千千万万的家庭,是民生要计,更是“国之大事”。2024年以来,四川省大邑县检察院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推动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2023年11月,辖区某养老服务公司帮助失能老人袁某烘烤褥疮,护理员吴某启动电磁波治疗器后,离开房间护理其他老人。其间,经同事提醒,吴某闻到烧焦异味,立即返回房间将袁某抱出并送医治疗,但袁某因大面积深度烧伤医治无效死亡。
该院依法介入该案后,会同侦查机关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查明袁某死亡确系吴某在护理过程中疏忽大意、操作不当所致,并于2024年4月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吴某提起公诉。庭审当日,该院邀请全县3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消防、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观摩。
受邀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
随着社会发展,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其中,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的养老服务保障亟待引起重视。这次庭审不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深思——如何从根源上杜绝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我希望能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为这一难题建言献策,共同守护最美“夕阳红”。
2024年5月14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深挖火灾背后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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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发生刑事案件,很多时候具有偶发性,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却值得深究。”该案承办检察官潘艳说。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4年4月,该院同步启动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公益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机制,对县域内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排查,旨在深挖案件背后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
“大邑县位于成都远郊区,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服务需求大。全县共有养老机构30余家,三分之二位于农村和乡镇,多为小规模经营,发展水平较低,且目前收住老年人1000余人,其中75%都是70岁以上农村、乡镇的空巢、失能老人。”潘艳说。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设立时未备案登记、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欠缺、服务评估流于形式、安全监管“九龙治水”等问题隐患。
公开听证共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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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为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2024年6月,该院邀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通过逐一梳理排查全县养老机构信息台账,选取4家问题较突出的农村养老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养老机构管理涉及多个行政部门,为了厘清职责、凝聚共识,7月12日,该院检察长王沿琰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民政、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向大家展示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情况
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一些问题,如A养老机构收住老人2年以上,却未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向民政局备案,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B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未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部分护理人员未取得护理资质;
C养老机构未按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未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D养老机构未实现入住老人身心健康评估全覆盖,签订的服务协议也存在约定不明、规避责任等问题。
随后,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背景、调查取证过程、事实认定、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及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本次听证的焦点议题——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到底该由谁来监管?并就有关部门缺乏监管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就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守护老年人晚年平安幸福。最终,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后,该院就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违规经营食品等重点问题,分别向县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完善,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携手监督共护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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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系统治理,全方位护航县域养老安全,该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养老行业治理问题,向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024年10月,大邑县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市场监管人员查看养老机构食品采购台账。
收到检察建议后,民政部门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属地街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关停违规养老场所4处,帮助3家养老机构重新选址后完成备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4处,引导重新签订标准服务协议200余份,开展健康评估100余人次,争取415万元经费进行养老机构消防、电气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探索开展智慧消防、“双安”物联网预警系统建设。
“先前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了大幅度整改,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设立起来了,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十分醒目,室内多处明敷的电气线路也‘改头换面’,具有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的材质为消防安全再上一把‘锁’。”2024年10月,该院先后2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跟进整改情况,确认相关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024年10月,大邑县检察院检察官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监督成果
该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消防应急演练;
通过召开“检察+N”圆桌会议,促推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与县民政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线索互移、备案实时监管,促进养老机构规范运营;
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协作配合机制;
聘请11个乡镇街道22名网格员担任养老安全监管公益诉讼观察员,多点位、多方面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有效预防养老机构涉老犯罪,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养老行业安全防线。
“我住的这家养老院,这段时间变化好大,新修了无障碍厕所,现在住在这里,确实更安心了。”入住某养老机构的赵大爷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后,该院将继续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村和乡镇孤寡、空巢和失能老人,依法严厉打击涉老年群体的刑事案件,同时加强内外协作,通过类案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助推养老服务行业综合治理,切实保障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