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高嘉鸿
旧时,家谱中的族规家训里最普遍的一条是“慎诉讼”;告诫族内子弟,“打官司”必须慎重。那么,一旦发生民事纠纷怎么办呢?流行在江南地区的方式方法无非二种,同姓同族之间,到祠堂请族长及族内长辈“辟扎”;异姓之间“吃讲茶”。但是,除此外,还有第三种方式。
多年前,笔者收藏了一张清乾隆六十年(1795)的“劝议”书。关于“劝议”,以前听都没有听过,眼见更是第一次。仔细研究内容,方明白这是一张劝和民事纠纷的调解书。
“劝议”全文如下:
“立劝议,亲:章裕年,族:王君荣、(王君)品等,因有王世英去年曾将鸟字贰千零十四号基地贰分,契绝卖与侄文秀,处垫场起造执业,得过绝价,有契证。今因年岁欠收,柴荒米贵,为此邀同亲族人等,劝文秀以念族谊之情,劝议出银三两贰钱;正其银,离契交兑,日后世英不得再生竸棘,倘有他言,吾等不能饶舌。各愿非逼。恐后无凭,立此劝议为照。乾隆六拾年正月。银契两交倂。
听议:叔(世)安、世英;才见:王世成、李太年、张元兴;立劝议,亲:章裕年;(立劝议)族:王君荣、君品、子凡、子宁、子乾、坤年、世兴、圣昌;代笔:唐耀德”。
到场16人,除被劝人王文秀外,其他15人全都签字画押,说明这次调解是圆满成功的。
查阳山地区《王氏家谱》印证,“劝议”书中的当事人王世英、王文秀等是居住在安阳山北麓鸿桥的临安王氏二十一世、二十二世,他们至今还有后裔生活在当地。这里的“亲,章裕年”,根据家谱中王世英配章氏的记载推测,当是其内兄弟(娘舅)。根据“劝议”内容分析,被劝人王文秀并无过错,其家境也属富裕户。而另一当事人受益者王文秀的叔叔王世英却是违背契约精神,反悔当初“绝卖”议定,公然藐视“契证”的存在,懊悔当初作价太低。尽管王世英并不占理,但是参加劝议的所有调解人,几乎是一边倒地劝解王文秀,帮助王世英。其中玄机,一句话道破真情“今因年岁欠收,柴荒米贵。”从此可以看出,王世英家道艰难,生活困苦,柴米难以为继,是贫困户。参加劝议者,本着族谊之情,帮贫扶困的同情心,一致要求富裕户王文秀再出银3两2钱补贴其叔贫困户王世英。当然,参加调解者,为防止王世英再次反悔而留下了“劝议”的文字依据。
“劝议”是迄今阳山镇境内发现的最早的民间纠纷调解书。“劝议”形式的民事矛盾调解,比江南地区历史上流行的另一种民事调解“吃讲茶”要善良、进步、文明的多。
历史上平民百姓间因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或矛盾,在双方争持不下时,一般都怕官而不愿见官打官司,但也不愿私了;而此时矛盾双方都能接受的就是请地方上有名望的第三方“吃讲茶”。“吃讲茶”是民国前流传在江南民间民事调解的常见方法。但是,“吃讲茶”有其黑暗性。居中调停、评判,以化解双方的纠纷的中间人往往被地方上的恶霸、“大先生”、“老头子”所把持,矛盾双方即使问题解决,顶多挣了一个面子,钱财必定都有损失。
而“劝议”调解的主要特点,是本着人道主义和惜贫怜孤的初衷,以大义、亲情、伦理、道德等为劝解宗旨,在平和的劝说、商议中解决问题,并以文字形式结果,花费及少,效果极佳。
“吃讲茶”是有一定代价的有偿调解;“劝议”是免费的义务调解。
“劝议”书的面世,为研究古代江南地区乡村自治秩序建设,提供了另一类有力的物证;说明在过去农村基层,除宗祠、吃讲茶等能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外,还有请亲友、族人、乡亲“劝议”协商形式。
窃以为,“劝议”是现如今“老娘舅”调解的源头。
作者简介
高嘉鸿,桃农,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惠山区谱牒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阳山镇文史研究协会会长。著有《阳山情缘》《阳湖余韵》《安阳山古韵》(修订本)《阳山革命斗争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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