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理转学工作的实际,现将2024学年第二学期平湖市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招生学校转学办理
(一)申请转学基本要求
1.学生因户籍迁入我市统筹招生学校招生范围之内,且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统筹招生范围取得有效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
2.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转学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子女;符合《平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 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 E 类及以上人才和领军人才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核心成员的子女;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投资5000万元(指父母实际到位人民币数)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企业股东的子女;对平湖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女转学予以政策性激励。
3.所用证件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22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5年1月23日携带相关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文涛中学现场验证。
(三)转学生录取
1.转学学生的录取工作,遵循“按位招生”原则。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班级学生数。
2.教育局根据统筹招生学校各年级的空余学位数量,参考申请转入学生取得统筹招生范围户籍时间先后录取。转学无明确学区。如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在镇街道学校就读。
(四)有关情况说明
1.统筹招生学校是指平湖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平湖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招办〔2024〕2号)文件中明确的学校。统筹招生学校招生范围是指平招办〔2024〕2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
2.统筹招生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3.毕业班学生寒假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镇街道学校(联合招生类学校)转学办理
1.申请转入我市镇街道学校就读的新居民随迁子女,转学基本要求、录取办法同新居民随迁子女新生入学;镇街道学校可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转学要求,根据本校容纳接受能力按规则录取。转学学生现场验证时间各校自定。
2.各学校应严格把握转学政策,做好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转学工作。
△扫描二维码查看《2024学年第二学期平湖市
义务教育统筹招生类学校转学登记表》
请下载并填写好转学登记表到现场验证。
平湖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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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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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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