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据廉洁宜春:经中共高安市委批准,高安市纪委监委对高安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长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长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品,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医保基金分配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长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高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高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高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高安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长文简历
陈长文,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高安市商务局、医疗保障局、市委政法委工作。
【来源:廉洁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