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证道。——唐泪」

昔年的郭富城,红到什么程度?

让人羡慕嫉妒恨。

他甫一出道,连续推出三张唱片,就在全亚洲范围内,皆卖破百万张。

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整个华语乐坛的无双奇迹。

但也有人就问,为什么在1992年之后,他的唱片销量,就再难卖破百万张?

看起来,似乎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这就很有意思了。



单说乐坛。

郭富城创下了许多个“第一”。

第一个在台湾“爆卖”的香港歌手,第一个进入“百万销量俱乐部”的香港歌手,第一个在内地市场夺得销量月冠的香港歌手,如果笔者没有记错的话,他甚至还是,第一个以粤语歌曲打开台湾市场的香港歌手。

这没有任何疑问。

当时间来到1992年,郭富城“回流”香港乐坛。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华星唱片手握梅艳芳、张国荣、珍妮等大牌,能和宝丽金唱片打得有来有回,但当这些巨星纷纷离巢或者隐退,彼时的香港乐坛,说一句宝丽金唱片“独大”,应该没有丝毫问题。

理论上说,携张张唱片大卖的威势,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会对郭富城敞开大门,但他为何签约了华星唱片?

原因很简单。

此时的郭富城,尚有TVB的合约在身,而华星唱片,就背靠TVB。

它当然会“笑纳”,郭富城这棵“摇钱树”。

而这就是问题的开端。



1992年初。

郭富城在尖沙咀新世界广场,正式签约华星唱片公司,同时举办了自己在香港的首个迷你演唱会,宣布成立香港歌迷会。

上千歌迷,推搡、尖叫、窒息、受伤、晕倒。

这场签约,声势当然很浩大。

但彼时的合约,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会在不久之后,在种种因素之下被“引爆”,若非小美入局,一代天王,恐怕无法全身而退。

我们来看看,昔时郭富城的合约,究竟是怎么签的。

他与无线和华星唱片公司,分别签了艺员、歌星合约,同时又和台湾福隆公司和年代公司,分别签了拍片、开演唱会和出唱片的合约,而年代又把他在港、台两地的唱片发行权,分别签给了香港华星公司和台湾飞碟公司。

一个人分属五家公司,各种利益牵扯。

这真是一团乱麻。



接下来的事情,很容易想见。

以昔时郭富城不成熟的性格,分身乏术、焦头烂额之下,自然是处处得罪、四面楚歌,从无线、华星,到年代、福隆和飞碟,都觉得他不配合自己,进而不满。

无线不给奖,华星觉得他迟早要飞,不肯落力宣传,飞碟则干脆,比照他的模样和歌路,推出新人林志颖“对打”。

这甚至祸及到了其唱片发行。

在本该形势大好的时候,郭富城的普通话唱片,反而处于一种被“封杀”的状态,多张唱片迟迟无法登陆台湾和内地市场。

在盗版猖獗的年代,后果是什么,无须赘言。

这场教训,当真惨痛。



彼时的郭富城,又如何?

以《请把我的情感带回家》这张普通话旧歌精选,在香港卖出超过三十万张的销量,迄今仍是不可打破的“国语唱片”销量纪录。

首发粤语专辑《跳不完·爱不完·唱不完》,大破三十万张。

第二张粤语专辑《没有你的爱》,售出二十五万张,成为当年成立的香港IFPI销量榜,第一届销量冠军。

此外,更有《梦难留》和《渴望》这两首歌曲,夺得日本排行榜冠军。

反过来看。

若无掣肘,又当如何?



事情的最后。

华纳唱片豪掷三千万,一揽子解决了郭富城的所有问题,并以一纸合约,将这位焦头烂额的天王,招至麾下。

此后,郭富城“投桃报李”。

他不但在华纳一待就是十三年,更以不可阻之大势,帮助华纳,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半程,撼低宝丽金,甚至引得宝丽金,欲以八千万价码,挖他过档。

九八之王的威势,迄今无人可破。

直堪传奇。



世事难测,人生无常。

郭富城从籍籍无名到一朝冲天,再到四面楚歌、跳出泥沼、再上巅峰,这一路行来,他当真不易,且尤其励志。

人生中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影响未来。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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