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暖之州
温州山姆超市于12月18日开业,而这条曝光帖子似乎是其首次面临的风波。
据网友爆料:
本人和家人在2024年12月22日(上周日晚)在山姆采购食品,付完钱去地下车库往后备箱装东西的时候,我家人发现买的草莓有一块明显的白色霉状物,于是我前往二楼服务台找服务人员处理这件事情。
一、我在山姆一次性买了近三千块的东西,且这是我第一次去温州山姆,不管从客观还是主观来说理应都不存在故意讹他们的情况,只是消费者维权罢了。(若怀疑我半路是否调包,辛苦各方查询监控核实)
二、我去找服务台人员的时候,下至他们的基层员工,上至他们的领导,我完全没感受到任何歉意,态度十分轻蔑。于是我提出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我1000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对方一口咬死不会赔偿,只能把那盒变质草莓退了,再补偿一份新的给我。
三、本人也是从事法律职业,面对这种事情非常气愤。像山姆这种大型采购超市不应该出现这种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连小型连锁水果店都会检查货品情况,保证不会把变质产品售卖给客户,更何况是让人付了几百块会员费的山姆?会员费 难道是智商税吗?简直就是店大欺客!
四、草莓包装上印着“包装日期:12月21日”,我是12月22日晚上购买的,仅仅只相差一天时间。我家里上周从丹东寄过来的五六箱草莓放了四五天都没变质,为什么山姆一天时间就能让草莓在这寒冷的冬天变质?是山姆超市的验货流程有问题?对于生鲜食品的存放保存方式有问题?还是管理有问题?货柜区的员工是摆设吗???
如果是对生鲜食品的保存方式不合格,那我还好只是买个变质的草莓,能肉眼看见没吃到肚子里,如果是买了别的变质生鲜食品吃进肚子里食品中毒了,作为消费者我们怎么举证?怎么维权?大概率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