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文明新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然而,一些陈规陋习仍然存在,如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这些不仅影响了社会风气,也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这与培育文明乡风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不相匹配。

推进移风易俗,面上改的是行为习惯,质上改的是价值观念。近年来,我市把移风易俗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从“小切口”入手,以“小阵地”搭好“大舞台”、“小活动”推动“大实践”,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把文明节约健康的时代新风,融入到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绝非一日之功。我们需要持续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宣传引导上添举措、在示范引领上谋实效,让文明新风尚在沧州大地蔚然成风。

让移风易俗蔚然成风,要走好群众路线。移风易俗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还是要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好乡贤好邻居等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激励身边人。

让移风易俗蔚然成风,要加强宣传引导。只有观念上先“破冰”,才会在行动上有“突破”。要大力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文艺演出、村歌、家风家训等形式,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以文化人,润物无声,引领形成崇德向善、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

让移风易俗蔚然成风,要突出示范引领。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移风易俗的带动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党纪党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社会新风。

新时代呼唤新观念,新思想展现新风貌。我们相信,只要上下同心、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拓展移风易俗成果,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必将吹遍沧州大地。

来源:沧州日报

编辑:任梓绮

编审:于国树 崔秩恺

审核:孟 辉

邮箱:zjrongmeit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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