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

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朝波介绍,除了新修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部门还实施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信用修复以及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制度,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43.6万户,同时对32.3万户企业实施信用修复,以信用环境的改善,助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向好向优。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用赋能政策措施,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信用基础。

一是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守信激励,强化信誉信息公示,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开展信用商圈、园区、街区培育工作,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建立信用惩戒缓冲和抽查容错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和信用信息服务,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自2020年起,对全省465万户企业,全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今年10月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拓展信用分类结果应用场景,积极向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推荐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信贷融资、享受电商平台政策优惠提供更多帮扶。

三是健全信用监管基础体系。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全面升级改造山东公示系统,推动注册资本实缴信息强制公示等制度落实。推进信用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健全经营主体数据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开展试点创新,推动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领域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减负增效、赋能发展,深化信用监管领域改革,持续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郑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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