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要求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了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历史性、时代性和系统性的统一,体现了党坚持独立自主探索经济建设路线、坚持渐进式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的方法论和实践论的统一。

体现历史延续性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历史延续性。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创造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形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开创性意义。概括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从1978年到党的十四大之前的准备和孕育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二是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形成和完善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其列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体现了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重大转变。当前,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已经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凸显时代紧迫性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反映了在国内国际的时代背景和新征程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紧迫性。从国际来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不确定性显著上升,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快速发展的大背景,必须统筹开放与安全,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内大循环的水平以有效应对各种国际冲击。从国内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对此,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形成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体制机制。

一方面,通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催生于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深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不断提高自主创新水平。二是持续深化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三是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关键在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特别是产权保护制度、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企业破产退出机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

另一方面,通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筹开放与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同时,深化外贸体制、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二是坚持以对外开放促国内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特别要强化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评估,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跨境资金流动评估预警体系,健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机制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供应链保障体系。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

坚持三大着力点

第一,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作用。重点在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关键在于既提升市场活力又弥补市场失灵。这就要求在“放得活”的前提下“管得住”,“放得活”不等于放任不管。一方面,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明晰各类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另一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增信制度;清除不同经营主体间的隐形壁垒。

第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畅通国内经济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因此,要打破各种类型的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投标和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第三,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围绕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切实健全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新媒体编辑:苏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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