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背景

12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据新华社报道,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

会议要求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会议强调,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会议强调,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聚焦·专家

赵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受访者供图

年终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看来,政府讲诚信,所采取的行为公平、合理、可预期,才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些地方近年来施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为企业进行“全科诊疗”,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问题。赵鹏认为,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旦确认检查对象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就要遵守全面调查原则开展调查。

他同时指出,一些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背后,利益驱动因素明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须在根源上下功夫。

滥用行政裁量权现象

在一些领域和地方仍然存在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就在一周前,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会上指出,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营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和企业家对政府的信任与否。”赵鹏认为,政府讲诚信,所采取的行为公平、合理、可预期,才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在赵鹏看来,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需要政府有效遏制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行为。监管执法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市场参与各方形成稳定的预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年终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综合查一次”提供有益借鉴

本次会议强调,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近年来,一些地方施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为企业进行“全科诊疗”,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问题。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日常检查中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等方式,在同一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联合检查。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在赵鹏看来,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旦确认检查对象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就要遵守全面调查原则开展调查。

他同时指出,政府部门在确定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时,要遵循比例原则,把握必要、适当和成本效益的度。

规范行政检查将成为

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要内容

记者注意到, 12月上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赵鹏指出,今年年初,国务院组织法修订时新增条款规定:“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这一修订,从法律上将国务院监督下级政府所属部门的制度加以具体化。

他特别强调,一些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背后,利益驱动因素非常明显。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须在根源上下功夫。

封面新闻记者 赵雨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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