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农业产业的发展需要新技术的支撑,在未来,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业产业更需要新技术的支撑。
但是,我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对于新技术的利用率不高。一些农业公司的负责人和合作社的负责人将大量的精力用在了开拓市场上,忽视了新技术的应用,故而导致他们领导的农业公司和合作社的竞争力不强。但是,有一些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在使用新技术的过程中遭到了失败,为什么这些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在使用新技术的过程中遭到了失败呢?这是因为他们不懂新技术的分类和本质。新技术的分类包括专利技术和实用新技术,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所谓的实用新技术是指那些没有申请专利的新技术。无论是专利技术,还是实用新技术,都要经过小试、中试和大试后,才能进行大量使用。
现在有一些专利权人和实用新技术的拥有者,在没有经过小试、中试和大试的情况下,就将专利和实用新技术进行推广转让。如果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购买了这种类型的专利和实用新技术,在使用中极有可能会遭到失败。那么,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怎么辨别一些专利和实用新技术有没有经过大试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这些专利和实用新技术有没有在生产中使用过?另外有没有使用成功?如果某项专利和某项实用新技术已经使用成功,那么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可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