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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广安一洒水车将老人浇湿的报道引起热议。当地网友反映,类似洒水车喷溅行人的现象,在当地“已经好几年了”。12月24日,记者从四川广安岳池县委宣传部获悉,对浇湿老人的洒水车司机已批评教育。23日,岳池县一辆洒水车浇洒路面时,一名老人刚好沿路边走过,洒水车未降压致老人被浇湿。经查,该洒水车是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养路段安排对道路进行浇洒作业。(12月24日《鲁中晨报》)
洒水车浇湿路人时有发生,如果只是偶尔的无心之失,倒也情有可言。如果长期如此,经常“无差别”喷湿路人,就属于明知不该为而为之的“目中无人”。
在该事件中,视频拍摄者罗先生称,他开车跟在洒水车后面跟老很久,期间,该洒水车一直是这样子,很多的老人被喷全身湿透。
如果说司机一路上只浇湿三两个路人,还可以说是无心之失。 但他一路都是无视路人,全然不考虑他们是否会被浇湿,更不会想到在零下几度的天气下被浇湿是什么感受。如此的机械、冷漠,实在让人寒心和气愤。
可是,这只是一个司机的问题吗?视频拍摄者说,他当天是故意跟着洒水车拍摄的,因为这个情况在当地一直存在,已经十多年了,每次投诉之后,他们就收敛几天,但之后又是这样。
经查,该洒水车是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养路段安排对道路进行浇洒作业。作为主管部门,为什么在常年有群众投诉洒水车野蛮浇湿路人的情况下,迟迟没有整改,一直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对群众的利益、感受如此无动于衷,岂不是尸位素餐、无所作为?
“洒水车野蛮浇湿过路老人”事件引发热议后,当地有关部门称,已对相关司机做了批评,扣减其年度绩效。虽然洒水车司机在该事件中是直接责任人,应该受罚,但岂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去追究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呢?
倘若“第三方”成了“甩锅妙方”,那么,所有的不作为都可以理直气壮、安然无恙,最终受损的政府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