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三十七场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采取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山西省通过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调整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省医疗保障局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127.19万人,资助参保支出3.72亿元,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应保尽保、应资尽资。

此外,省医疗保障局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在坚持基本医保普惠保障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实施托底保障。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一半达到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取消年度封顶线。合理确定住院救助水平,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类给予救助。

同时,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纳入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住院救助支出4.71亿元,救助34.51万人次;门诊救助支出0.4亿元,救助105.27万人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8.6%

来源:山西云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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