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657期 延退专题】

有老师问:听说,新养老金计算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月发标准都是按计发月数计算。我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也就是11年零7个月,那么等到我71岁零7个月以后,是不是这两项钱就都没有了?

这位老师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项的月计发标准,的确是这样计算:

月计发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额÷计发月数。

从理论上来说,到计发月数末,这些钱就被领完了,个人账户余额就为零了。那么后面这两个项目还会发钱吗?

答案是,一个继续发,一个不发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继续发,职业年金就没有了。


先说个人账户养老金,它是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

所谓基础养老金,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没有这部分养老金,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就没有保障。所以,作为基础养老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伴随着职工终生的——人在即发

退休时,按计发月数计算的月发标准,只是发放的一个标准值,当个人账户余额为零的时候,国家就从“基础养老金”公共账户中支取,所以,教师71岁零7个月以后,仍会按这个标准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人在即发”,不必担心。


再说职业年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这明确说明,职业年金是有限的,“发完为止”。当然,按照《办法》规定,如果按月领取,剩余部分仍然会产生利息,到139个月以后可能还有,那就可能继续领,就像我们银行卡一样,直到账户余额为零。

职业年金之所以“发完为止”,是因为《办法》中已明确说明,职业年金性质和基础养老金不同,它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是从保障职工退休后养老利益出发,“强制”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一种补充式“养老金”——个人4%,单位8%,全部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单位会“额外补给职工”这一部钱吗?

所以,职业年金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的一种有益补充。随着年龄增大,像旅游等类型一些消费项目也会相应减少,即便职业年金没有了,也不会导致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的降低!


【结语】教师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人在即发”,不会停发;职业年金是“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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