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曾说他非常不喜欢自己的表哥徐志摩,对他的为人表示不耻。

为什么呢?



当初,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徐志摩与张幼仪结了婚。

张虽出身名门,而不愿束缚的徐却对包办婚姻极为不满。

从婚前看到对方照片时的嫌弃,到婚后对她的冷漠,都显示着他对这段婚姻的抗拒。

但他还是结婚了。



1920年,张出国去找他,不久之后就怀孕了。

但是那个时候的徐正在苦苦追求林徽因,竟然要求妻子打掉孩子,还要她离婚。

后来,张自己生下了孩子,并于1922年与徐协议离婚。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桩协议离婚的例子。



林知道徐有家室之后,经过理智思考,与他不辞而别。

但他仍不死心,追随林回到北京。

林心意已决,最终与梁思成结了婚。



在林与梁前往美国留学后,泰戈尔建议徐追求凌叔华。

徐确实有一些心动并开始给凌写信,但凌是个理智的女子,果断退出了这段可能的三角恋关系。

不管徐如何写信,她都不再回复。



后来,他又与社交名媛陆小曼相识并相恋。

当时陆是徐好友王赓的妻子,因工作繁忙,常让徐陪妻子游玩,二人日久生情。

为了和他在一起,陆离了婚并嫁给了他。



结婚初期他们生活很甜蜜,但是徐家不给予他们经济支持,而陆花钱大手大脚,又染上了烟瘾,徐苦不堪言。

尽管如此,他还是对陆小曼百般迁就。

但他的心里还是没放下林。



1931年,为了赶赴林的演讲,他搭乘免费飞机北上,途中飞机失事遇难,这段婚姻以悲剧收场。

虽然是大诗人,但是他的感情非常混乱,还故意营造出一种浪漫的艺术气息。



所以一向桀骜不驯的金庸对此表示不耻。

可他也没想到,后来的他也慢慢活成了和他表哥如出一辙的人。



1947 年,当时金庸在杭州的《东南日报》工作,因为杜冶秋,结识了他的姐姐杜冶芬。

第一次见面,两个人只对视了一眼,虽然没有言语交流,但已经互生好感了。



为了能够经常和她见面,金庸可谓是费尽心思。

他搞到了几张电影票,邀请杜家人一起去看电影。期间,他殷勤的为杜家人服务,给他们留下了好印象。

但这个时候,他们还是没有表明心意。



不久之后,金庸给杜冶芬写了第一封信,邀请她去西湖赏花,她瞒着母亲欣然赴约。

两个人的感情也在一次次的约会中升温,开始了书信传情的恋爱时光。



然而,金庸心里有着成为外交官的远大理想,并不甘心一直做一名小小的编辑。

于是,他毅然辞职前往上海,报考东吴法学院,期望能在外交领域一展身手。



虽然外交官的梦没能成真,但他凭借出色的文笔顺利进入了著名的《大公报》担任编辑。

因为他的出色表现引起了高层的关注,他被调往香港工作。



这样一来,他和恋人就要相隔两地,他自然不愿意。

于是他就向恋人求婚,杜家人也欣然同意。

两个人在上海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之后,前往香港。



但初来乍到,语言不通,也没有工作,丈夫需要经常加班和值班,再加上那个时候丈夫的待遇并没有很好,她逐渐厌倦了这种贫穷且没有陪伴的生活。

最终,她选择了离开。

虽然金庸也舍不得,但是看她去意已决,两个人和平分手,办理了离婚手续。



后来,他又遇到了自己的“贵人”朱玟。

她是新闻记者出身,比金庸年轻十一岁,美丽且能干,通晓英语。

她不介意金庸结过一次婚,也不介意金庸那个时候一无所有,在1956年嫁给了他。



婚后,他在家创作,她外出工作。

正是她的理解和支持,让金庸在这期间创作的小说越来越受欢迎。

凭借《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这两部小说的大火,他进入了长城电影公司专职做编剧。



他创办《明报》,她和他同甘共苦,甚至变卖自己的首饰来支持他。

她不仅要照顾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还免费写稿、报道,充当唯一的女记者。

那个时候的朱玟还不知道,金庸的作品里,到处都有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影子。



夏梦,被赞誉为 “东方奥黛丽・赫本” 。

她不仅拥有令人惊艳的容貌,更具备独特的气质与聪慧的头脑。

在复杂的娱乐圈里,她就像一朵高洁的莲花,坚守自我,不为名利和世俗所动摇。



有人说,金庸去做编剧,就是为了能和夏梦有更多的接触机会。

虽然知道她已经名花有主,但他还是放不下心中的感情。



他向夏梦诉说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虽然感动,但还是坚守底线和原则,她说:

“我非常敬重金先生的人品,也很欣赏你的才华,只可惜‘爱使’已迟到了一步,恨不相逢未嫁时。”

此后,金庸就把这份爱深埋心底,却始终无法释怀。



在他创作的武侠小说中,处处可见夏梦的影子。

超凡脱俗、清冷绝美的小龙女。

聪明伶俐、美丽动人的黄蓉。

温婉典雅、深情执着的王语嫣。



1976年,夏梦告别影坛,移民海外。

他在创办的《明报》头版头条以大篇幅报道了夏梦移民的消息,并专门撰写社论《夏梦的审梦》,字里行间满是不舍与祝福。

也就是在这一年,金庸的生活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与混乱之中。



或许是对夏梦的不舍,或许是厌倦了与朱玟的23年的婚姻。

他在经常出入的酒吧里,爱上了23岁的林乐怡。



在他眼里,跟那个脾气不好,经常对他打骂的妻子相比,这位小29岁的小情人更懂事,知道怎么照顾他、安抚他。

他还表示自己只是寻欢作乐,并不代表什么。



可陪伴他吃过苦头的妻子怎么能忍受背叛呢?

于是她提出了离婚。



远在国外的儿子本来性格就比较偏激,那个时候的他也为情所困。

再加上听到父母离婚的消息,他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选择了自杀。



得知这个消息的朱玟更不愿意和金庸在一起,果断要离婚,并提出了两个条件:

一是她要拿走《明报》的大部分股份。

二是林乐怡必须进行结扎,才能与金庸结婚。



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他们都答应了这个条件。

他们的孩子抚养权也都归金庸。



金庸的人生后半段是在幸福的陪伴中度过的。

而朱玟,却孤独离去,离世的时候,连三个孩子都没有去看她一眼。



只是因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她对三个孩子的教育非常的严格,而金庸却比较佛系。

所以孩子们更喜欢和父亲在一起。

因为与母亲的隔阂,在她1998年离世之后,替她拿死亡证明的不是前夫,也不是儿女,而只是医院的员工。



在母亲离世之后,三个孩子才明白母亲的用心良苦。

她没有金庸的赚钱能力,所以让孩子留在父亲身边是最好的。

不让小三生孩子,是为了保障她的三个孩子的生活。

在她去世前,就立下遗嘱,将财产分给了三个子女。



他们仅仅因为隔阂就没去看望母亲,成为了他们一生的遗憾。

而多年之后,金庸也多次提起对朱玟的亏欠。

只是,这些都成为了过往,再也弥补不了了。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